中国足球职业化20年以来,刘健绝不是第一个签下“阴阳合同”的人,但他却是首个因为“自由身份”问题,而将“阴阳合同”曝光的球员。当我们感叹刘健大胆的同时,也不应该忘记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谁动了刘健的合同?
斯宾塞·约翰逊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中,生动地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之于中国足坛,俱乐部与球员的合同也始终在变化之中———从职业化初期的毫无节制,到中国足协“顺应民意”设置限薪令,再到2007年限薪令形同虚设。不断的变化之中,衍生出了“阴阳合同”这个畸形产物。
不过,20年职业化之路,人们印象中的畸形又何止是“阴阳合同”?2005年,金德俱乐部强令球员签下为期5年、月薪不超过一万元的长期合同,拒绝签约的门将张烈被俱乐部封杀;2009年,孙吉[微博]与申花[微博]签下“阴阳合同”,事后申花翻脸不认人,孙吉未能拿到全部工资。如此不胜枚举的例子,既令球员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更让俱乐部经不起打击。
当然,跟中国足坛昔日的潜规则比起来,各式各样的“畸形合同”更像是法律的灰色地带,它不过是俱乐部为了应付足协不合理规定的办法,谈不上大逆不道。2009-2010年,足球裁判黄俊杰案发之后,曝出不少俱乐部每年都备有专项裁判资金,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再例如,圈内盛传,某任国家队主教练在任时,干脆将国脚身份明码实价叫卖,任期内竟然先后招入超过100名球员入队,球员们也乐得掏腰包买身份,毕竟国脚无论是转会签字费还是薪水,都要高出许多。
“变是唯一的不变”。职业化20年,中国球迷早已不惧任何改变,怕的是明知该变而不变。2009-2010年的足坛反赌扫黑,让人看到了净化足坛的可能,时至今日,中超连续两年成为亚洲足坛上座率最高的联赛,净化足坛已初见成效。进而,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规范化足坛呢?明明从2007年开始,足协早已对超高薪合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官方从未宣布解除禁令。无论从市场角度,还是从物价水平来看,当年的限薪令早已不合时宜,可足协缘何迟迟不愿开口,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开始的问题:究竟是谁动了刘健的合同?是足协的不合理规定,还是俱乐部赤裸裸的欺骗?是球员的贪得无厌,还是足坛发展太快?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却有一点可以肯定:刘健将“阴阳合同”曝光之后,2014年刚刚焕然一新的中国足协不应该熟视无睹。已有法律专家建议,足协若想杜绝“阴阳合同”,要么从财务审计角度出台相关规定,要么按照欧洲足坛做法推行经纪人制度,总之选择是有的,就看足协能否真正从善如流。
今年30岁的刘健还在等待之中,他的未来依然是个未知数,但他所引发的效应绝不该草草收场。但愿足协能借助这一契机,彻底废除限薪令,适时推出相关规定和办法,从管理者自身、从中国足坛顶层弥补漏洞,最终让“阴阳合同”之曝光,绽放出堪比“博斯曼法案”的光辉。
文/张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