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相信申花道德不会破罐破摔 卖人为更好备战

2013年12月31日08:0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宋承良

  主场外迁昆明,甩卖当打球员,针对近期关于申花诸多传闻和实质性举措,主管部门上海市体育局首次做出公开回应。借着昨天上午召开的体育局年终总结会议机会,上海市体育局局长李毓毅表示,“按照现在的情况申花很难离开,西迁有很多手续要办,我们也专门了解过情况,要离开上海是不大容易的。

  “申花是上海的申花,凝聚着球员心血,寄托市民情感,希望申花能留在上海。”对于申花俱乐部最近曝出的外迁事件,李毓毅认为这是因为近年来几家股东的相互关系没有很好地理顺。“我们认为,申花俱乐部是几家企业股东共同出资且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现存问题应由股东们共同协商、依法合规、妥善解决。我们希望他们尽快解决好,好让球员在上海踢球踢得安心、开心。

  为主管部门,李毓毅坦言近些年体育局也为申花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申花诸多的困难。“从体育局层面来说,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关心申花,协调股东间矛盾的工作。这些年帮助申花解决困难,使他们能够继续把球踢下来。申花说球场租用有困难,我们帮助协调;球员紧缺有困难,需要柏佳骏,我们也帮着给协调……我们所做的,都是希望上海足球能有一个宽松、和谐、发展的环境。”

  此外,申花甩卖王大雷、戴琳等当打球员给外界留下了“破罐子破摔”的印象,不过李毓毅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一种情况,“球员引进与转出,俱乐部肯定会有自己通盘的考虑。从申花管理层的体育道德方面,他们也不会破罐子破摔,他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更好地备战明年的中超联赛。”

  事实上,上海市足管中心主任隋国扬曾经表示,申花主场外迁需要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才能操作,目前的申花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例如,全体股东成员是否对这个事情形成统一意见,是否有决议文件;相关债务是否能了结或结清。据我们了解,在俱乐部之前的转会中,申花仍有部分款项尚未结清,我个人认为申花不具备变更注册地的条件。

  因此上周收到申花发来的主场注册地变更申请后,上海市足管中心并未开具“同意转出函”。对此申花方面并不认可,“在中国足协相关的规程里面,并没有规定在进行注册地改变和主场迁移时需要提供上海市足协所提到的大股东同意证书和债务清偿证明,申花俱乐部已向上海市足协提供了规定的文件,他们就该开具同意迁出的证明。”据昨日《足球报》报道称,申花表示将于今日进京找中国足协申诉上海市足管中心的决定,不过根据早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上海市足管中心和申花方面还将继续沟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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