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根据中国足协官方网站消息,大连阿尔滨队球员闫峰因上周末在预备队联赛中击打裁判,被停赛6场,同时罚款300元。
在上周末的中超预备队比赛中,大连阿尔滨在客场面对江苏舜天,比赛进行到下半场第26分钟时,阿尔滨45号闫峰被出示黄牌后非常不满,当时试图抢夺黄牌并用手臂攻击击打裁判员。赛后,中国足协对闫峰进行处罚,他将被禁止参加预备队联赛6场,罚款30000元。
具体处罚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4月20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预备队第6轮第47场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队与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及比赛录像等,当比赛进行到第71分钟时,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45号运动员闫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在裁判员出示黄牌时,试图抢夺黄牌,并用手臂击打裁判员,属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闫峰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预备队的比赛六场;
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