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足球又到了生死十字路口 1997年罚1分就降了级

2013年02月19日10:45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2月18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反赌涉案俱乐部的处罚方案,上海申花与天津泰达均被处以扣罚6分联赛积分的处罚(以及中甲延边被罚3分),“罚分”的处罚方式,会让我们迅速联想到2006年意甲丑闻案的处罚故事,而事实上中国职业联赛历史上也已是多次出现过罚分情况——

  1997甲A联赛,天津三星客场1-1战平前卫寰岛,但因迟荣亮等登场球员被中国足协认定未取得联赛上岗证,天津队该场被判定为0-3落败,并扣除联赛积分1分。顺带提及的是:时任天津队主帅左树声当时表示“保级可能就差这1分!”一语成谶,该赛季结束时天津队果然因1分分差降级。

  2004赛季,是以公认的“多事之秋”被记载入了中国足坛史册。该赛季大连实德主场对沈阳金德的比赛中,实德在两球领先的情况下被金德扳为2-2平;当陈涛打入扳平球后,实德球员认为陈涛手球犯规在先,围堵裁判抗议并拒绝继续比赛。赛后中国足协判定实德0-3落败,追加扣除6分联赛积分,并罚款30万;总经理林乐丰被禁止入场1年,安琦等球员也被处以禁赛处罚。

  2004赛季的另一焦点事件是“国安罢赛”,巧合的是该场国安的对手也是沈阳金德。因不满裁判在第80分钟判给主队金德点球,国安球员在抗议裁判后全体退场。赛后中国足协判定国安0-3落败,追击扣除3分联赛积分,并罚款30万;总经理杨祖武被禁止入场半年。

  2009赛季则出现了深足“撞衫事件”。在深圳队主场对上海申花的比赛中,由于深足方面未按赛前商定的比赛服着装,导致比赛无法按规定时间开始、造成延误,中国足协对深足处以扣除3分联赛积分以及罚款10万元的处罚。当时深足方面以“非故意性”进行了申辩,甚至给出了“不排除退出中超联赛”的抗争态度,于中国足坛引发了颇大的波澜。

  不仅顶级联赛,中国足球次级联赛历史上也多次出现过“罚分”提法,令人记忆较为深刻的是2005年3月陕西国力与湖南湘军因欠薪、资金问题而被中国足协给出“罚分警告”:勒令限期解决,否则将处以罚分。时任足管中心主任谢亚龙还专就此事召开了一次特别主席会,与南勇、杨一民与张吉龙等足协副主席进行商讨。国力与湘军最终是在时限内“解决问题”,避免了处罚。

  中甲联赛也出现过真正的罚分情况,北京八喜在2010赛季被扣除6分的中甲积分。但准确地说处罚并不是来自中国足协,而是国际足联——2008赛季,北京八喜的前身北京宏登因拖欠薪水被外援维多维奇上告至国际足联,宏登最终败诉;依据国际足联的相关处罚条款,中国足协对八喜俱乐部开出了罚分处罚决定。

  (木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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