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昨天下发通知,要求2013各级联赛参赛单位做好签约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球员工作合同至少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由球员本人保管。如参赛单位拒绝提供,球员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有些俱乐部习惯于与球员签订阴阳合同,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纠纷,也让足协头疼不已。为了维护联赛秩序,保障球员和参赛单位的权益,足协昨天下发了《关于规范2013各级联赛参赛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通知》,就签约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足协要求,正式签订的合同应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由乙方,即球员、俱乐部官员或工作人员;一份由甲方,即参赛单位保存;另有一份,交由中国足协注册部门备案。乙方留存合同是自身正当权利,如参赛单位以任何理由不给合同原件或全部收回,其中包括以到其他部门盖章为由的,乙方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联赛管理部门也将给予严肃处理。
由于俱乐部通常处于强势地位,很多球员签约之后,手中都并不掌握合同原件。足协下发的这一新规,有助于球员维护自身权益。足协同时明确提出,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不仅违约,而且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更将受到严肃处理。高级记者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