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2日,今天足协公布对泰达球员杜震宇[微博]的处罚决定,足协认定他在与贵州的比赛中有推搡和指责辱骂裁判员的行为,处罚杜震宇停赛7场,罚款3万5。包括中超[微博]第30轮及预备队比赛,2013年中超前5轮比赛。杜震宇与泰达的租借合同本赛季结束,这意味着他下赛季的5场停赛将在亚泰执行。
视频-杜震宇受伤被抬出 被罚第2黄与裁判激烈口角媒体来源:新浪体育以下是足协处罚全文:
关于对天津泰达[微博]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2年10月27日,2012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29轮,贵州人和[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的比赛在贵州省贵阳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比赛录像和当事人陈述等,该场比赛进行到第91分钟时,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35号队员杜震宇在被裁判出示第二张黄牌后,未及时离开比赛场地,并对裁判员有推搡和指责辱骂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一、停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35号队员杜震宇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七场(2012年中超联赛比赛第30轮、2012年中超联赛预备队比赛第30轮、2013年中超联赛比赛前5轮);
二、罚款人民币35,000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教育管理,净化赛场风气,
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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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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