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8月3日,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6号),该《实施意见》中提到:
近期目标有到2020年,足球人口规模明显增加,全省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口达到400万人;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100所;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5年内打造2支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拥有100名以上职业足球运动员。到2020年,建设20支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培养建成1400名教师、1000名裁判员、500名教练员、200名足球管理经营人员队伍;
远期目标还包括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且至少有1支职业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顶级联赛;
2016年底,完成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
全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16〕5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8日
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四川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努力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
坚持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与问题治理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发展足球运动和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从增加足球运动场地、提高参与人口数量、抓好校园足球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调动全社会参与足球发展和全民健身的积极性,为足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到2020年,足球人口规模明显增加,全省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口达到400万人;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100所;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升,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迈出新步伐,5年内打造2支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拥有100名以上职业足球运动员;开展丰富的社会足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业余足球在普及足球运动中的推动作用。
——远期目标: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拥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且至少有1支职业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顶级联赛;建立校园、青训、专业、职业四级足球人才培养体系,进入各级国家队参加国际大赛运动员达到一定数量。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改革健全足球协会
(三)调整改革省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晰、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改革四川省足球协会,明确定位和职能,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专业交流等方面赋予自主权。2016年底,完成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
(四)健全全省足球协会组织。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各类别组建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本行业、本类别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完善球队、球员注册体系,制定注册管理办法,努力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管理高效高能、相互有机协作、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健全各级足协党的组织机构。省足协党组织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
三、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五)制定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大力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六)建设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确定一批普通高校为首批四川省校园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设20支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培养建成1400名教师、1000名裁判员、500名教练员、200名足球管理经营人员队伍。
(七)完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将各地校园足球发展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并定期发布,各高校足球竞赛成绩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多科参与、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我省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和升学管理制度。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快速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五、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九)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层次丰富、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尤其要注重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和业余足球联赛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等足球赛事,逐步建立健全各类竞赛体系。
(十)维护竞赛秩序。严格加强各级各类足球赛事管理,规范足球竞赛秩序。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
(十一)推动地方足球联赛品牌打造和国内外赛事交流。由省足协牵头,逐步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打造县级、市级、省级分区赛、省级总决赛组成的四川省地方足球四级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扩大群众参与规模。力争2017年参赛人数达到10万人次,2020年参赛人数达到40万人次。积极参加国内外足球赛事及有关交流活动,增进交流,提高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承办国内、国际赛事。
六、建立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与运营模式
(十二)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研究建立四川职业足球发展扶持引导机制。
(十三)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联赛中的重要作用。俱乐部应当注重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七、改进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十四)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搞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优秀足球教练员到足球发达城市、国家接受培训,并力争跻身国内高水平职业联赛。
(十五)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省、市、县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对外交流,引入一批高水平外省、外籍讲师对我省教练员、裁判员、讲师实施规模化培训。
(十六)设立足球专业学院和学校。大力支持现有足球学校发展。适应足球人才培养需要,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足球学院,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
(十七)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十八)扩大足球场地数量。研究制定全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明确刚性需求,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足球场地应尽量规划在学校内或学校附近,提升使用效益。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基地。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建立1个青少年足球训练网点,对社会力量建设足球场地给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有序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九、推进省级足球队伍改革发展
(二十)加强省足球队和教练团队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稳步提升省足球队水平,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四川足球队。建立严格规范的省队教练及管理团队遴选、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对教练员团队和管理服务团队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做到责任与权益明确、激励与约束到位。
(二十一)构建青少年足球人才选拔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发现、培养和选拔青少年优秀足球后备人才机制。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依托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立校园足球与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的衔接体系,建设覆盖省市县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集训营、训练营、青训营等,选拔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少年苗子。
十、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事权划分,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球队建设、各级各类竞赛、教学科研、职业足球等方面。体育、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支持。
(二十三)成立四川省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基金会章程管理运行,依法开展相关活动并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消费需求、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等为导向,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同时引入新的竞争主体,建立面向市场、平等竞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二十五)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发挥支持足球事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十一、加强足球工作组织领导
(二十六)建立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方面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四川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七)把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各地政府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足球改革发展政策保障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二十八)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四川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精神力量。适应足球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完善相关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建立合理预期,强化涉及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
(三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市(州),给予重点支持,实现率先发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足球运动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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