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朱 俊
昨天在主场对阵山西的比赛开始前两个半小时,上海男篮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吴冠希迟迟无法得到中国篮协的注册认同、至今不能代表球队出场的情况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发布会上,当事人吴冠希首次就中国篮协以注册手续为由禁止自己在CBA[微博]联赛中登场一事发表了声明,他说:“第一,今年夏天我练得很刻苦,本希望在新赛季CBA联赛中有良好表现,但突如其来的状况使我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被剥夺了上场比赛资格,辛勤付出没有机会展示令我难以接受。第二,奥神最后一次给我发放工资的日期是2013年12月5日,此后我被‘租借’到上海队,2014年4月9日与上海队结束合同至今,奥神也没给我发过工资。第三,本人已经通过律师于今年8月12日向奥神俱乐部发了律师函,通知对方解除劳务关系,奥神律师也向本人发律师函告之于8月18日收到该函。第四,作为一个成年人,根据个人意愿,我在书面通知奥神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之后,自主选择与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签约。”
从吴冠希的声明中可以确认两点:奥神停止向其发放工资已逾1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视为资方严重违约; 吴冠希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后一个月才与上海队签约,也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并且当时奥神并没有提出异议。
所以,吴冠希至今仍是奥神俱乐部的球员,这种说法本身就不成立,双方的劳务关系已经合法解除,如果奥神方面有异议,那么应该由其给出有力的证据。
上海男篮俱乐部高层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点指出,基于奥神一不是中国篮协的注册单位,二与北京首钢俱乐部签署的并非转会协议(转会协议只能发生在篮协注册成员之间),吴冠希是一名完完全全的自由球员。至于去年引进吴冠希是采用所谓“租借”的形式,是因为当时吴冠希与奥神之间的合同还在依法履行中,如今既然奥神违约在先,吴冠希本人也已经通过律师正式通知对方解约,一个月之后才与上海签署合同,各个环节全都合乎相关法律规定,上海队也按照篮协规定递交了完整的注册资料,所以吴冠希代表上海男篮在中国篮协注册完全无懈可击。
“所以事件的焦点并非是吴冠希的归属问题,而是篮协是否有拒绝吴冠希注册代表上海队打CBA的权力。”俱乐部执行董事章明基打了一个比方,“这就好比某位居住在北京的记者朋友,你借了5000块钱给吴冠希,现在看到吴冠希与上海队签订了工作合同,就拿着借条跑到篮协去说,吴冠希不能代表上海队打比赛。”
作为CBA联赛的一员,吴冠希的上场资格是他作为运动员本身以及他的代表单位上海男篮的核心利益所在,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剥夺他的工作权。然而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吴冠希事件的处理依然处于一片混沌之中。“上海队希望中国篮协能够严格遵从现有的规章制度办事,给此事一个妥善的交代。”
当晚的比赛,吴冠希依然无法代表“大鲨鱼”出场,球队也没有再采取联赛首轮那样激进的抗议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每名被介绍入场的球员都双手比划出吴冠希的球衣号码11的手势,以此表示与兄弟同在的决心。而现场多年来支持上海队的球迷团体更是特意订制了一批统一服装,上面写着“篮协解散、冠希加油”的字样,以此来表达对篮协“和稀泥”做法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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