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3〕303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行业体协,北体大: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篮球决赛将于8月31-9月12日分别在沈阳等地举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上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各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请各省市单位推荐参加全运会篮球决赛的裁判员名单。
一、推荐原则和条件:
(一)推荐参加全运会篮球决赛的裁判员需参加过2012-2013男女篮联赛暨全运会裁判员培训班并考核合格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
(二)推荐的裁判员需执裁过2012-2013赛季CBA、WCBA、2013NBL联赛或第十二届全运会篮球预赛。
(三)推荐的裁判员须思想端正、业务能力强、恪守职业道德。在以往比赛中无不良执裁记录,特别是在以往的比赛执裁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导致球队、球迷、观众、媒体等多方强烈不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裁判员不得参与执裁。
二、推荐名额的确定:
各省市推荐的人数根据历届全国男女篮联赛裁判员培训班的人数;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人数;以及往届全运会执裁人数的比例而确定,具体的推荐名额附后。
三、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推荐名单需加盖省体育局或行业体协、北体大公章于6月17日前传真至篮管中心竞赛部,由篮管中心审核后,面向各参赛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综合选拔,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由体育总局统一进行公示。
体育总局篮球中心
2013年6月13日
(联系人:安一媚 010-51696028 传真:5169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