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3]59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为加强篮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备战于2013年9月25日举行的第三届亚洲U16男篮锦标赛,经研究,定于2013年3月1日至10月5日期间组织国家U16男篮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人员名单
教练组:柳继增(辽宁)、王建军(东莞新世纪)、李富斌(吉林)、王佐木(队医吉林)。
运动员:陈赞宇(北京首钢),赵烨(河北),范子铭(辽宁),张晓磊、吴俣成、张思逸(江苏),黄威(浙江),赵岩昊(浙江广厦),徐铭智(广东宏远),骆永轩(广东佛山),刘春庆、陈锐(东莞新世纪),付豪、王承祖(八一),袁振梁(南京部队)。
二、报到
(一)第一批
凡不参加全运会青年组预赛(附加赛)的人员,于2013年3月1日18:00之前报到。
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南公寓AB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0号南公寓AB栋
电话:010-87183291,传真:010-67152656(南公寓AB栋)
010-51696020,传真:010-51696021(篮球中心)
(二)第二批
凡参加全运会青年组预赛(附加赛)的运动员,于比赛结束之后,即3月20日和3月26日报到。
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8号楼。
电话:0335-8580810,传真:0335-8580841(秦皇岛基地)
三、经费
(一)运动员每人每天交伙食费40元,不足部分由我中心补贴。
(二)运动员的往返旅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教练组成员的往返旅费由我中心负担,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其他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训练装备、必需的个人生活用品及第二代身份证。
(二)凡有全运会青年组决赛任务的运动员将于第五届中俄青少年运动会(7月10日至15日)结束之后回归各自队伍备战全运会。
(三)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第四项(七)特殊规定,无故不参加本次集训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篮球中心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