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锐)中国足协昨天下发了2013年足协杯赛规程,在今年的新规则中,着重修补了去年的“规则漏洞”。明确规定,如果足协杯冠军位列中超联赛前三,则由联赛第四名而非足协杯亚军参加亚冠联赛。
经过努力,中超得以保留4个亚冠名额。但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在亚冠名额的内部分配上一度产生争议:一旦产生双冠王,第四个亚冠名额将归于哪支球队?中超第四名还是足协杯亚军?好在上赛季的足协杯亚军贵州人和,刚好也是中超第四名,足协免于因此陷入被动。
2013年足协杯规程中,着重对亚冠名额分配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依照奖励条款,足协杯冠军将获得亚冠资格,如果足协杯冠军同时也是中超前三名球队,则由联赛排名靠前的球队递补,足协杯亚军无缘亚冠。在足协杯赛排位上,情况有所不同,按照规定,第三轮才有中超球队出场,上赛季足协杯冠军和中超前三名球队直接进入第四轮。如有重叠,由上赛季足协杯亚军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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