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3月28日,中国足协公布对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官员刘俊峰的处罚决定,认定刘俊峰指责辱骂裁判,处以停赛4场罚款20000元。
以下是足协通知:
足纪字[2014]005号
关于对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达坂城纳欢队官员刘俊峰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4年3月22日,2014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2轮第9场,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与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达坂城纳欢队的比赛在青岛市国信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当比赛进行到第70分钟时,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达坂城纳欢队助理教练刘俊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指责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第46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达坂城纳欢队助理教练刘俊峰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比赛的替补席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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