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前天下午中乙联赛四分之一决赛次回合的青海森科部分队员暴力袭击裁判事件震惊国内足坛。当值裁判组、比赛监督昨天下午将比赛执场报告传至中国足协。报告显示,3名森科队员参与暴力袭击裁判员,另有两名森科球员企图袭击裁判被制止。中国足协相关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分析称,“由于罚则关于暴力行为的处罚没有上限,对裁判拳打脚踢者,最严重可面临终身禁赛的重罚。”
在前天下午的比赛中,首回合以1比2不敌深圳风鹏的青海森科做客深圳。双方上半时以1比1战平。半场结束前,森科队刘成因累计两张黄牌而被逐出场。下半时,风鹏反超比分。此后,森科队崔宇同样因累计两张黄牌被罚下场。因为此次判罚,部分森科队员表达了对裁判的不满。他们中少数不理智球员对裁判员施暴。比赛也暂停。裁判随后向3名施暴球员分别出示红牌。根据规则,比赛在一方不足7人参赛的情况下自动终止,森科被判以0比3告负。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分别收到当值裁判、裁判监督、比赛监督的报告。报告显示,森科队共3名队员对裁判施暴。其中,2号队员王驰指责、辱骂,并用脚踩踏裁判员;32号宋琛用手击打裁判员头部;17号黄超用脚踹裁判员。29号穆晓晨与19号高腾企图攻击裁判员,被制止。中国足协相关人士向北青报记者确认,“经我们核实,裁判员确实受到暴力袭击。幸好,裁判员没有受伤。”
北青报记者从足协裁判委员会了解到,中乙联赛从八分之一决赛起起用中甲裁判执法,从四分之一决赛起起用中超主裁,而半决赛、决赛的裁判员全部为中超裁判。执法本场比赛的裁判员正是上海的中超裁判陈钢。足协有关人士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从监督的报告来看,当值裁判员严格执法,不存在任何偏袒。”
中国足协有关人士表示,“此类行为在足球比赛中属于最为严重的违纪行为,肇事者必将受到严惩。”新版《中国足协纪律准则与处罚办法》第54条规定,故意实施暴力行为者,将面临最少停赛4场、罚款2万元的追罚。但规定中并没有界定类似违纪的最高罚限。对此足协有关人士解读道,“2009年全运会天津队有队员追打裁判,赵世桐曾被终身禁赛。而如果森科队员暴力袭击裁判事实确凿,那么这些队员很可能面临终身禁赛。”对于森科队员方面有关“裁判动粗口”的说法,中国足协有关人士表示,“我们目前没有得到这样的信息。”
文/本报记者 肖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