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8月11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60场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力帆置业队的比赛在成都市双流体育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当比赛进行到66分钟时,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力帆置业队11号运动员吴庆对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力帆置业队运动员吴庆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比赛四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