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足球报
记者程善报道2022年版本的“中超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即将发布,中国足协此前两度发布过类似文件,对球员薪资进行限定,但这次的限薪令把球员工资上限压到了历史新低,可以说是最严限薪令。根据本报得到的消息,此次限薪规定中国球员的顶薪为税前300万人民币,外援的工资最高不可超过税前200万欧元。而中超俱乐部每年总投入上限3个亿。
2019年11月20日,中国足协忽然下发了一份紧急文件,文件中通知“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和中乙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协议、新签合同和续约合同。暂缓签署个人工作合同的对象为各职业俱乐部一线队和预备队的国内球员。”
随后在12月26日,中国足协下发了第一份“限薪令”——中超联赛财务约定指标,其中涉及到球员薪酬方面的,国内球员在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税前顶薪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入选国家队球员上浮20%。外籍球员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为新合同,新签工资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
到了2020年12月24日,第二份财务约定指标以及包含进一步限薪的内容又来了,文件为《关于发布2021-2023赛季中超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通知》,有关于薪酬方面,将中超一线队的税前顶薪由1000万降到了500万人民币,且没有给国脚特殊优惠了。
但当时那份《通知》提及了球员可以与俱乐部签订第三方经济价值的合同,只是这需要经过中国足协或者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方可签署,也就是必须要提前申报,如果没有提前申报就会将这部分所得计入球员薪酬总额。一旦球员薪资超标,最高将会受到禁赛24个月的惩罚。外援的薪资由税后最高300万欧变为税前300万欧最高,且单赛季总收入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
而此次即将颁布的新版限薪令,涉及球员薪酬部分的,中方球员的薪酬被进一步降低,税前500万人民币变为税前300万人民币;外援的薪酬也由税前300万欧进一步降低到税前200万欧。但是至于第三方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是否还存在,目前本报尚未获得最准确信息,就整体形势来看应该还会继续存在。只不过执行标准和审核尺度肯定会更加严格。
在2020年限薪版本颁布之前,有关方面计划是将薪资直接降为税前200万,但这个方案受到了多家俱乐部反对,因为巨大的薪资差距固然能够让俱乐部减少支出,但同样对于球员的心理和情绪打击也是极为严重的,俱乐部投资人们更希望用缓降方式调整金元足球时期产生的不合理薪资待遇,而不是直接腰斩式,来一个急刹车。要知道物极必反,导致球员没有正常心态比赛的话,其实损失的一样是俱乐部。
这次重新进行薪资结构调整,对于很多球员来说最关心的是,会不会要求重新签订工作合同,最新限薪周期是从文件颁布之日起还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这些都有待文件公布后才能知道。因为前两次与限薪有关的文件所涵盖的时间范围并没有规律可循,第一次是从2019年的11月20日算起,第二次是从2021年的1月1日算起。那么这次会从什么时候算起,确实无法预测。
限薪势在必行,但限薪是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各俱乐部的问题?显然不可能一劳永逸。就现实情况而言,进一步限薪可能是为了节流的一个方法,但是中国足球显然不仅仅需要节流,也需要开源。
尽管各俱乐部都在指望股改,但是如何让更多的优质企业愿意留在足球圈内、帮助中国足球长远地发展下去,还是需要足球管理层动动脑筋。比如说一旦恢复主客场,或者说依然不能恢复主客场,商务开发怎么做?能否给各俱乐部更多的自主商务开发和经营权,为俱乐部提供更多的可以凭借自身地缘实力创造经济价值的空间。
国家队没有打好,对于整个中国足球形象有所影响,这也意味着未来的工作管理还要肩负起重塑足球形象、联赛形象的任务。肯定不只是限薪就能解决问题的。
另外,针对球员超过年薪限额部分的第三方代言或者相关具有经济价值合同的审核,中国足协如果想要具有普遍公平性,那么限薪文件发布时就应该一并将审核标准、审核机构同时确定,如果真的想要限定薪资结构,就不应该在规则上留任何有可能产生分歧或者争议的隐患。
外援和本土球员的年薪上限大幅度下调的情况下,中超球队年度投入上限也来到历史新低,2020年12月的规定里,中超俱乐部年度支出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这其中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而今年的新规中,中超俱乐部的投资上限已经来到3亿人民币,对欠薪中的各大俱乐部来说,这种限额可以让他们松口气,同时也可以让等待股改进入的国企投资人减少了投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