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达:能否让大妈到学校跳广场舞?

2014年10月27日16:52   体育专栏  作者:孟繁达  

  国足2014年世界杯预赛被淘汰后,刘建宏曾经“五问”中国足球:“如果你是一个家长,你会让你的孩子踢球吗?如果你是一个班主任,你会让孩子们上操场吗?如果你是一个校长,你的学校里有足球队吗?如果你是房地产商,你建设的小区有足球场吗?如果你是一个市长,你的城市有多少足球场?”这些问题似乎在最近听到了回声。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到了诸如要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等细节。刘建宏在微博评论:“我的五问,今天看起来总算有答案了。”但我想说:答案尚早,还需要有更细致的规划。学生体育,如果升学机制不变、学校考核制度不变,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就很难保障,这事一个复杂系统甚至需要等很久的长期工程。但群众体育,尤其是学校设施对公众开放,只要可行而细致的《意见》不再让学校有意见,让大妈到学校里面跳广场舞是可以有的。

  《意见》中我最关注的是:“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这里面一个是“早该做,但一直没做的”,一个是“一直想做,却又迟迟未做的”老生常谈。《意见》出台之前,学校做的不好,明显是因为学校有意见。不然,1952年,《新体育》杂志就刊登了毛主席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当时这句话就像今天的“刷屏”一样“刷”在了每一所学校的操场上。而50多年以后,都承办了奥运会了,为什么学校大门外的居民还是一直没能进去,大门里的学生也似乎一直没怎么享用?

  时过境迁,有关于学生体育,群众体育12个字的口号,通过这次《意见》中的数字变得更加具体起来。口号不用说了,但就公文来讲,《意见》和《通知》目的都是解决问题,《通知》发挥的是“知照”功能,而《意见》更是针对“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与《决定》都可向下级部署工作,《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而《意见》则要求“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所以这次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具体到“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说白了,怎么让大妈到学校里面跳广场舞?要讲“见解”必须以理服人,要“做什么”与“怎么做”相结合。

  《意见》指导做什么?《意见》里提了两个数字:0.1和0.3。“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这是什么概念?好比一个三千人的小区,就至少要有一个三百平方米的建设会所,室外要有三两个网球场或两三个篮球场,这样规模的社区,目前在北上广基本都是地价较高、物业较好的高档寓所。正巧,我在网上读了一篇评论:“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势头稳健,GDP增速已不再是考量中国经济运行的唯一指标。新常态下,不再纠结数据后面的那几个0.1,已成为全方位、立体看待中国经济运行的新视角。”我仿写一下:“随着体育转型升级势头稳健,奥运金牌已不再是考量中国体育发展的唯一指标。新常态下,不再纠结数据后面的那几个0.1,已成为全方位、立体看待中国体育发展的新视角。”数字重要吗?当然。只有先有了无数个0.1累加后,才仿佛觉得有些不必再纠结。经济如此,体育也是。

  《意见》指导怎么做?《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而这些,在深圳和成都似乎又了可借鉴的样本。

  深圳是怎么做的?早在2002年,深圳市教育局就印发了《规定》,但实施不理想。《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症结主要是在设备维护资金和校园安全保障两方面,教育局没有细则。而今年8月,更高行政级别的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条例》,从2015年,深圳市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和体育馆将实行开放,如未做到,直接责任人员或将受到行政处分。面对“症结”,《条例》开出了“药方”,其中两点很明确:一是,学校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或者与街道、社区合作管理等多种方式开放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并可以适当收费;二是,市、区政府则应为其辖区内向社会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以及在公共场所常年免费开放的全民健身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如果这两个能落实,等于解决了学校和居民最基本的后顾之忧。

  那成都又是怎么做的?10月9日,成都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意见》更周到,比如细致到“学校开放时间段内,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卫值守,市民持定点学校的出入证明,经值守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再比如:“若因选择运动项目与个人身体情况不适、体育设施使用不当或违反学校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更细致的一条就是:“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无监护人陪同的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突发性疾病、精神病史或酗酒等身体不适的人员,不能进入学校进行锻炼。”尽管在法律层面,有的细节还有待商榷,但《意见》已经尽可能把责、权、利厘清,达成一个基本共识。

  体育,外文的原意就是身体的教育,在现代社会,只有学校体育重视了,学校场地重用了,才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前提。接下来各个地方制订的《意见》,不能再让学校有意见,大妈就能到学校里面跳广场舞啦。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国务院《意见》 刘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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