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岩
7月21日,在中甲联赛第12轮比赛中,南京有有足球队以0∶10惨败在广州恒大队脚下,这一结果牵扯出了一桩欠薪4年的丑闻。随之而来的是,中国足协要求南京有有俱乐部一周内解决问题。可问题是,拖了4年的薪水,一周内就能解决吗?
虽然中国足协这次行动迅捷,但似乎并没有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南京有有俱乐部投资人严晓群没有对中国足协和南京市足协的“通牒”给予任何回应。
投资人无回应其实也好理解,有钱还用得着拖4年吗?问题是,中国足协每年都会对各俱乐部的资金状况进行检查,拖欠球员薪水长达4年的南京有有是如何通过年检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反省了。更何况,南京有有俱乐部欠薪早已是“旧闻”了,这个赛季前因为资金问题,该俱乐部就曾因拖欠外援工资而被中国足协处以扣除2009赛季联赛积分6分、罚款5万元的处罚。明知道南京有有俱乐部欠薪,足协相关部门为何不闻不问?
在第12轮联赛结束后,南京有有队队员自曝家丑:从2007年开始,球队就经常以打假球为生。面对假球,我们的足协在做什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吗?实际上,中国足协历来是和俱乐部联手对付球员的,在球员和俱乐部之间,中国足协把权力授予后者,球员则只有义务。没办法,这就是“垄断组织”的习惯思维。
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欠薪的俱乐部不能注册。南京有有俱乐部欠薪4年,至少3年的注册是不符合规定的。那么,中国足协又该怎么解释自身的工作呢?所以,千万别把“一周内解决问题”的“通牒”当成救命稻草,我们对于中国足协的各项规定历来不抱期望,因为他们根本不准备去执行,或者没有能力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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