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丁俊晖成功的背后,是父母对他的巨大投入。儿子是他们一生最大的“赌注”,幸运的是,他们成功了,但其中的风险,却也太大了———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愿意以一种近乎倾家荡产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而即便倾家荡产之后,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丁俊晖的。
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丁俊晖模式”,是不是可以减小风险?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丁俊晖一战成名,目前已有多家经纪公司找上门来,愿意为其提供比赛机会,那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意识超前一些:如果五年之前就有一家体育公司与小丁签订培养成长的合同,不就既减少他父母的负担,又让小丁的成长之路更加宽阔?
这种签约培养的模式,其实在国外很常见。对于具有天赋但苦于没有训练条件和机会的好苗子,国外的体育经纪公司往往会与他签订合约。比如德国网球选手舒特勒就是从小与一家体育公司签约:你出资让我参加比赛,成名后,我的奖金和广告收入与你按比例分成。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奥运项目的“举国体制”之外,类似台球这些相对冷门的非奥运项目,完全可以摸索出一套新的培养模式。我们的一些体育公司,不妨也可以发掘一些小“丁俊晖”们,为他们分担风险,届时共享回报。如果选择正确,这将是一个“双赢”,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