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女性在奥运会上的成功总能与她们各自所在国家提供机会的能力相联系。有29个国家的女性在里约奥运会及以往的至少一届夏季奥运会上获得了比男性更多的奖牌。
在美国的奥运史上,男运动员获得的奖牌数几乎总是比女运动员多。但是,从1980年代开始,这个差距开始缩小。1972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给予了女性与男性同等的的从事运动的机会。正是基于联邦政府支持的这个性别平等法律,它鼓励女孩在学校参与体育运动,并由此扩大了运动员的人才库,使得美国国家队教练能招收更多优秀选手。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美国女运动员第一次赢得了比男运动员更多的奖牌。
在中国,这项壮举的实现比美国早了二十年。中国女运动员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开始就比男运动员表现得更为出色,她们甚至比男运动员多带回超过十枚奖牌。
拥有不到三百万人口的牙买加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迎来两位巨星的诞生——博尔特和弗雷泽。尽管在里约奥运会上,这个国家的女运动员赢得了比男运动员更多的奖牌,但是博尔特吸引了绝大部分的关注。
在里约奥运会网球女子单打决赛中折桂的波多黎各选手普伊格赢得了波多黎各史上首枚奥运金牌,这也是波多黎各本次派出的40人的奥运代表团中唯一一位收获奖牌的运动员。
尽管如此,女性运动员能获得的奖牌数依旧比男运动员少。1900年,女运动员第一次亮相奥运赛场,她们参与了五个项目的角逐。其他项目的增加非常缓慢,这种差距直到1990年都没有大幅缩小。1991年,国际奥委会决定奥运会新增的项目必须有女性参加。五年之后,这个决定被写进了《奥林匹克宪章》以明确奥委会“鼓励并支持女性的体育发展”的责任。
(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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