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9月5日体育专电(记者梁鹏)针对当前大学生身体素质持续下降的状况,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明确提出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体育课不及格不发毕业证等要求。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内首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体育作出的专门规定。
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表明: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已经出现“拐点”,而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已经连续25年下降。
河南省教育厅在全省30所高校对学校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一项调研显示,本科院校中,只有14%的学校坚持让所有学生出早操,42%的学校没有组织早操,还有44%的学校是部分组织。此外,大学生体育锻炼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只有40.7%的学校能落实大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要求。
河南省出台的这项规定要求,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一、二年级必须开设每周2学时的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同时,学校应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早操。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高校每学年至少要举行两次以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主题的全校性综合体育运动会。
此外,按照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考试科目,体育课不及格不予颁发毕业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及其他先进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不到50分的学生按肄业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