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庄晓岩状告某公司“镀金罐”一案罕见地以有人埋单而结束。20年前的奥运奖品“金罐”现在被证实只是镀金而已,当事人感觉“感情受到欺骗”,愤而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两次败诉之后“峰回路转”,最终由体育总局给予庄晓岩一次接见和一个信封而画上一个句号。
接见时谈了啥我们不用想都知道,信封里有啥不用点明也清楚,对于为国家体育作出贡献的奥运冠军,庄晓岩觉得出了一口“憋了两年的气”、国家很给自己面子,终于讨到了一个说法。
事情本来应该很简单,不论时间多久远,所谓的“金罐”到底是纯金还是镀金,甲方一头雾水,乙方百般托词,在法律层面倒真不能怪某公司事后不认账。要怪就怪中文的博大和商家的精明,哑巴亏在20年前就埋下了根子。即使是号称纯金铸造的国际足联大力神金杯,也还不是24K金的呢。在追求功利的当下,走地鸡都是圈养的,无公害蔬菜只是特供的,你到哪儿讨说法?!
所以,庄晓岩本来是不应该讨到说法的,尤其是来自体育总局的说法,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对簿公堂的是庄晓岩和某公司,官司的败诉只能让今后的冠军们在拿到奖品时多留一个心眼。体育总局给庄晓岩的信封里虽然钱不多(庄晓岩语),却有一句潜台词,那就是:你吃亏了,我们知道。否则,体育总局真那么乐善好施,多少退役的冠军们的生活问题需要去解决,那才是对体育人才的一种尊重、爱护与关怀,那才是真正的给面子。
如此一来,体育总局的埋单就不值得庆贺了。首先,这笔埋单的钱“师出无名”,商业操作的失误由纳税人埋单不可取;其次,如果认定庄晓岩是吃亏了,那应该在诉讼期间给予法律上的援助,而不是事后的金钱安抚;第三,当时的操作是否也有体育总局的失误在内,也应追究。
如果不从流程与规矩上堵住漏洞,安抚了一个庄晓岩,说不定还会有更多个庄晓岩站出来。
张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