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昨天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潜水、攀岩位列其中。对于我市而言,游泳是开展最为广泛的项目,其次是攀岩,滑雪和潜水项目相对较少。按照要求,我市体育局将加强对经营性游泳场馆的管理,那么,体育局将如何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呢?市民又应该如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呢?
游泳位列高危之首
在此次公布的首批高危体育项目中,共包含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四个项目,而游泳位列首位。据重庆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谭红介绍,此次公布的首批高危性体育项目,是源自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起草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是针对这些高危体育项目的经营许可管理。之所以会将游泳和攀岩列为高危项目,主要是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这些项目出现的安全事故甚至是伤亡事故相对较多,为了保障市民有一个安全参与这些高危体育项目的环境,因此国家体育总局起草并出炉相关管理办法。“其实在此次公告公布之前,我市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就已经很严格。所有的游泳场馆,必须获得我们发放的安全许可证后,才能够在工商部门获得经营许可证。”谭红告诉重庆晨报记者。
据了解,在公告公布前,我市针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管理分为许可证制和备案制,其中在我市开展较为广泛的游泳就是采取许可证制,也就是必须首先在市体育局产业处取得安全许后放能进行,而攀岩项目则是实行备案制,即相关攀岩场馆,开业前只需到市体育局产业处备案即可,手续相对与许可证制而言更为简便。
我市仅75家游泳馆获许可
此次公告的出台,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广大参与游泳、攀岩等高危运动项目的市民,“在此之前,我们的游泳场馆安全许可证发放是非常严格的,其中不仅包括泳池的水质、传染病预防、救生员配备比例,救生员资质等,甚至连泳池铺设瓷砖的防滑系数都有要求。只有达到了标准,我们才能发放安全许可证。”谭红介绍说。
但谭红同时也坦言,虽然从理论上讲不论是专业游泳场馆还是小区、学校等对外开放的游泳场馆,都必须取得安全许可证后方能开业经营,但目前全市获得许可证的游泳馆仅有75家,还有一部分场馆在没有获得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也在违规经营,因此她也提醒市民:“为了自身的安全,今后再到市内游泳场馆健身游泳,一定要选择悬挂有市体育局发放的安全许可证的场馆。”
不会增加市民参与成本
此次公告出台之后,很多商家特别是已经获得许可和备案的正规经营商家,表示非常支持,山鹰攀岩俱乐部的负责人李勇就表示:“公告的出台,既有利于攀岩爱好者的安全,同时也有利于规范攀岩场馆的经营市场。”据李勇介绍,山鹰攀岩俱乐部目前经营冉家坝和江南体育馆两个场馆,全部都已在市体育局备案,两个场馆的建设建材也全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获得了相应的合格证。此外,平时使用较为频繁的安全绳索,以及头盔等护具也根据使用频率每3至5个月更换一次。对于公告的出台,李勇最担心的是因申请许可证会提高经营成本,“在商言商,毕竟是经营性的场馆。如果现在申请许可证的费用,以及相关的年审费用较高,这些费用都很有可能转嫁到参与的市民身上。”
对此,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谭红表示:“以前申请安全许可证是完全免费的,我们为了减轻经营场馆的负担,甚至连证件的工本费都没有收。此次公告出台后,目前我们尚未接到收费的通知。”至于年审的手续,谭红介绍,“以前我市针对相关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性场馆的年审是一年一次,但去年国家体育总局起草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年审期限是五年一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打消了经营者的顾虑。”
重庆晨报记者 黄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