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的当下,公益性健身设施几乎安营扎寨于每一个居民小区,但在一些地方,健身器材的保护和维修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近日的一次晨练中,安徽萧县发生了一出悲剧,一名李姓男子每天锻炼的那个单杠突然断裂,锻炼者重重摔下后,再也没有起来。
健身器材竟然变成了“伤身”器具?室外健身器材是否足够安全?日常的维护、管理是否到位?事故的责任方到底是谁?由此引发了一连串的思考。
本报记者兵分多路,在小区、公园等室外健身场地展开调查。
现象:
个别设施“缺胳膊少腿”生锈老化是隐患
豪华的健身房消费不起,公益性的开放场次又很难“抢到”,自然,位于各小区、公园、广场的公益性健身设施备受市民的追捧。
漫步机、上肢牵引器、扭腰器……在闵行区吴泾镇的枫桦景苑、紫晶南园、剑川等小区,各式各样的健身器材有十来种。尽管天气转冷,前来锻炼的居民还是不少,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里的健身器材已有少量生锈,且有大量涂鸦。
记者采访时,不少老年人正在活动筋骨,在一旁,跷跷板等稍显偏矮的设施则有几个儿童嬉闹玩耍。该小区物业经理陈先生介绍,这里的健身器材购置由开发商与镇文化活动管理中心接洽,提供器材的厂家由该政府单位指定,开发商不直接与厂家接洽,“器材均有较为灵活的保修期,维修基金由物业负责。”
位于杨浦区的四平科技公园,拥有健身器材多达32件。记者清晨来到科技公园,看到公园内健身器材的使用率很高。锻炼者黄女士说,她每天早上6时开园就来锻炼,公园的器材种类和她们小区的器材相比要多得多,不仅新,而且维护得也都不错。一旦出现问题,她们会通知门卫,第二天来锻炼时就会发现已经修好了。
黄浦区的承兴里虽然是一处老式弄堂,狭小的走道里,还是布置了几部完整、崭新的健身器材,一个只有22个月大的小朋友玩得甚是开心。但在略显庞大的漫步机上,娇嫩的小手小脚却显得极不协调,安全性很是令人担心。
但在个别稍显偏远的小区,部分设施则略显陈旧,“缺胳膊少腿”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萧县男子锻炼死亡”的消息后面,就有上海网友撰文抱怨,自己所在小区的健身设施生锈老化,“太空漫步机的把手严重松动,踩上去很容易摔倒。呼啦盘上面的把手生锈,握住有吱吱呀呀的声响。”
闸北永灵小区的健身苑点器材更有“特色”,每逢天气晴好,经常前来光顾的并非健身人群,而是附近家庭抱出来的棉被,不仅影响锻炼,还有些大煞风景。
管理方:
五年进行一次大维修
器材有了,谁来维护也是一大问题。据市体育局群体处工作人员黄海松介绍,上海各小区、健身苑点等室外的器材基本均由上海的一家器材供应商提供,“因为是本土企业嘛,质量和维护方面都没有问题。而且,在各个苑点,他们还会公布维修电话,一旦出现问题,器材公司很快就会有专人上门维修。”
以闵行区的枫桦景苑为例,该小区居委会专设文体协管员,负责监管设施情况。小区内的健身器材旁张贴统一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并附监管和厂家维修电话,居民发现损坏情况可自行拨打电话或通知物业联系维修,一般报修后一两天内即可修好。所以,尽管这里的健身器材为7年前购置,但并无较大的损坏。小区物业经理介绍,近期小区物业已经接到通知,公共健身器材必须5年进行一次大的维修。
四平科技公园则设置了专门的维修人员。该公园园长赵勇就自告奋勇,自己当起了“检修员”。他表示,公园在2003年就配置了相关的健身器材,大概在四年左右就会整体更换一次。为了老年人安全,每隔一天都会去检查器材,“就当散步了。”
此外,公园的健身器材都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且公园还很注重安全细节,由于公园的健身器材紧挨着河道,护栏周围都有注意安全的警示牌。而遇到湿滑天气或者台风天,很多老年人会比较固执,坚持来园锻炼,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园会友情地劝阻他们等天气好了再来锻炼,以免滑倒和意外发生。
防不测:
移走单杠等不安全器材
安徽萧县男子晨练摔死,谁之过?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称,萧县体育局应负责承担单杠的管理维护,因其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负责公益性设施管理的闵行区社体主任赵国权认为,法院的判决非常妥当,“据我们了解,这些设施,基本上都是政府部门投入的。我们上海,基本上都是动用体彩基金捐建的,当然也有各个小区自己购买器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由政府负责是比较妥当的。”
赵国权还表示,室外健身器材现在基本上都安装在水泥地上,“危险系数确实很高。所以,从10年前开始,我们上海就把室外的单杠、双杠类器材取消了,更换为其它、安全系数较高的器材。而单杠、双杠这样的器材,总局出台的标准里面也有规定,旁边必须要有保护措施。”
据赵国权介绍,为了响应市体育局的号召,居民不出500米,就有健身网点,所以闵行区健身网点分布比较多,现在共有1179个健身点,公共运动场28处,每个网点大概有8至12件器材。“维护状况确实不太统一,但基本上是由各个镇文化体育部门与开发商共同承担,”赵国权表示,“器材供应商也提供维护服务,可是是要收取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交予器材供应商维修”。
器材的使用期限问题,赵国权坦言,严格来说,必须5年更换一次,“但本着节约的原则,即便过了五年,有些器材还是在使用。”
国家体育总局:
二成器材存有重大问题
超过安全使用寿命,强制报废!
健身器材却变成了“伤身利器”,因健身而频繁导致的安全事故,引起了国家体育总局的高度重视。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的赵爱国介绍,从2011年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检查情况通报显示,全国公益性健身设施的质检结果不乐观,约两成受检器材存在“重大问题”。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的技术人员,对部分省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器材质量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北京市、青海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28个县(区、市)192个器材安装点的3529件室外健身器材,涉及健身器材生产企业56家。
在此次检查中,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器材达到722件,占总数的20%。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458件,占有问题器材总数的62%;失去使用功能的有281件,占总数的39%。
器材质量“重大问题”是指由于器材在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器材失去主要使用功能,或存在易对人身造成剪切、挤压、碰撞等伤害的严重安全隐患。一件器材可能既失去主要使用功能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介绍,器材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标志牌不符合要求、零部件缺失、表面涂层质量不符合要求、安装不符合要求、零部件松动、结构设计不合理以及尺寸不符合要求等七类。
赵爱国介绍,为了防止健身时再有意外情况发生,国家体育总局在今年9月份发布了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其中,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方面提高较大,由过去的4年提升为了现在的不小于8年,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的器材应强制报废。而在器材的疲劳试验次数、单双杠的固定规格、活动式器材、摇摆式器材的安装甚至滑行幅度都有具体要求。
王卫朋;何惊蛰;成文文;郭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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