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作品的评选
1. 评选时间
“北京-伦敦”奥林匹克歌曲征集最终评选初步确定将于2012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9月20日公布。
2. 评选方式
参选作品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在评选工作的不同阶段分别使用投票和打分的方式进行:
(a) 初评阶段设10名评委,对于应征作品进行初选,采取投票方式选出入围作品,作品一旦入围即在“新浪乐库”公开展示;
(b) 终评阶段设6名评委,采取评委打分+网络评选方式,得分最高的前10首参选作品作为“北京-伦敦”奥林匹克歌曲 “十大金曲”。具体最终评审和媒体转播方式,以征歌截稿时的确定方案为准。
各阶段评委由征集评选办公室指定或选聘。为保证作品遴选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在评选过程中将聘请一家国内公证机构对初评、终评进行全程公证。上述评委名单将与获奖者名单同时公布。
3. 奖项
入围“北京-伦敦”奥林匹克十大金曲的作品,每件作品可获颁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0元人民币。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入围作品将在2012年度“北京-伦敦”奥林匹克歌曲演唱会中演唱,并在新浪网上同步展播。优秀创作入围作品以及所有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本次演唱会。
活动日程安排
2012年6月1日:“北京-伦敦”奥林匹克歌曲征集办公室对外公布本办法、《参选表格》及《参选作品委托创作合同》,参选作品征集工作开始。
201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演唱最先收到的优秀参选作品。同时在“新浪乐库”上点击收听,随着不断收到参评歌曲,组委会也将不断更新发布参选歌曲,请全球的热心网友进行网络评选。
2012年9月10日:参选作品征集工作结束。
2012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参选作品评选。其中网络评选结果占歌曲最终成绩的50%,业内专家评分成绩占50%。
2012年9月20日:宣布评选结果。
查询、通知和咨询
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进展情况,以及具备参选资格的参选作品的信息及提交该作品的参加者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a) 网站查询:
中央音乐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ccom.edu.cn)
《文明》杂志(网址:www.civilization.com.cn)新浪网www.sina.com.cn
经初评后具备发布资格的参选作品及创作、演唱者的信息,自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b)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查询
北京:李梅 郑威 电话:010-66419169、66425504 传真:010-66410968
Email:zhengweivip@163.com 16302315@qq.com
沈阳 联系人:高扬 电话(传真):024-23893826
Email:yanchuzhongxin@163.com
武汉:联系人:申涛 电话:027-88053423 Email:379275676@qq.com
广州:联系人:高飞胜 电话:020-39363699 Email:54741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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