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9月18日消息(见习记者刘麦 通讯员胡坤坤)海口市一副主任科员利用其公务员身份获取他人信任,骗取郑某财等306人购房指标定金及办理工作、入学事宜费用高达3318.5万元。9月16日,海口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华诈骗一案。
现年44岁的陈某华,海南省海口市人,原为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2008年至2012年9月间,陈某华谎称其有办法拿到海口市美兰新苑小区、和风江岸小区、长堤明珠小区等公务员福利房、铺面房及海口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并虚构转让上述房产购房指标的事实来实施诈骗。另外,陈某华还假借帮助他人安排工作、解决小孩入学等事由,利用其任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的公务员身份获取他人信任。
4年来,陈某华共骗取郑某财等306人购房指标订金及办理工作、入学事宜费用共计3318.5万元,所得赃款全部挥霍用于购买彩票[微博]、网络赌球及个人开销等。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