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官员私挪公款400万全部买彩票获刑20年

2013年03月27日11:19  河南法制报

  本报许昌讯(记者王晓磊实习生李冉通讯员胡宽阳李俊雨)为购买彩票,襄城县城关镇一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兼各组出纳段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该社区委托其保管的征地补偿款400万余元分批取出。近日,襄城县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段某有期徒刑20年。

  经查,2010年年底至2012年1月期间,段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该社区委托其保管的征地补偿款400万余元分批取出,先后多次在该县县城中心路、商业街等6个体彩和福彩投注站购买彩票。

  段某说,他最关心的就是体彩和福彩的中奖号码和奖池的奖金有多少。他每天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开奖前规定时间内,将选中的吉利号码买下。他坚持每天买,期期买,从最初的一次购买十几元、几十元,发展为最多的一次购买12万余元。最多的时候,他一个月竟挪用公款60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也由此被众多彩民戏封为“襄城彩王”。

  每次开奖,带给他的有失落,也有兴奋和刺激。他曾有过期期落空的无奈和懊恼,也曾拥有最高中奖30余万元的惊喜和疯狂。一年多来,段某累计中得奖金180余万元,但每次中奖后,他便把全部奖金继续用于购买彩票,期待下次能中更大的奖。面对买彩票近乎痴迷的他,妻子也曾多次苦劝,但段某鬼迷心窍,对妻子的好言相劝充耳不闻。

  2012年初,该社区准备支付居民的征地补偿款,眼看事情要败露,段某匆匆忙忙携带几千元钱,潜逃至贵州省一偏僻小镇隐姓埋名。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5月,身无分文的段某最终被抓捕归案。

  2012年7月23日,该县检察机关依法对段某非法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提起公诉。近日,段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最终为自己曾经的疯狂付出了沉重代价,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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