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回击彩票专家质疑:彩票赢家是政府非无稽之谈

2012年11月16日11:01  《商界评论》杂志

  编者按近日,《商界评论》杂志发表评论表示,彩票[微博]经济的最大赢家为政府部门,巨额奖金诱使众多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前仆后继、乐此不疲。还表示,彩票的水比股市深,彩民靠买彩致富不靠谱。对此论点,多位彩票从业者予以驳斥。《商界评论》原文作者对这些质疑作出解释和回击,以下为回击全文。

  ●彩票数据:中国各类彩票2011年销售额2216亿元。

  ●消费群体及心理:中低收入为主,落后地区购买热情高,越是贫穷越是渴望一夜暴富。

  ●商业逻辑:巨额奖金诱使众多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前仆后继、乐此不疲,就像一部穷人经济学,为了帮助穷人,却促使穷人买了更多的彩票。实际上,彩票经济最大的赢家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净得30%以上;二是税务部门,2元中有0.18元属于国家税收;三是投注站,2元中有0.14元属于投注站。

  对专业彩票人士质疑的非专业回应[前文链接 媒体:彩票最大赢家为政府部门]

  王海天

  前明基中国总经理曾文琪写过一本书叫《专业的善良》,书名充满诗意的温暖,让人怦然心动。

  专业应该善良,做媒体应该善良,做彩票专业人士,赚彩票的钱,也应该善良。

  不能被收买,屁股决定脑袋,“你的刀笔背叛了你的心”;不能成为经验的奴隶 “从直觉中来,到幻觉中去……

  闲话少说,切入正题。

  最近小弟便受到了质疑,而且来者汹汹。

  我们杂志《商界评论》11期,做了封面策划《商业中国:沉默的大多数》,话题有趣,一下火爆,被新浪、腾讯等各大网络媒体疯狂转载后。本人写的《彩票:大奖离你很远投注站却很近》是策划文章的其中一篇,对中国彩民和彩票发行者的种种问题作了一些分析。不少网络媒体稍稍标题党了一下,取名《彩票被指水比股市还深 最大赢家是政府部门》,大多网友都赞同文章中的观点。

  但也有质疑声,主要包括苏国京[微博]先生,名头非常大!环球京彩(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亚洲责任博彩联盟创设主席,美国太平洋商业网络公司独立董事、英国Clarion’s Asian Gaming Board 2010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九届北京市企业委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高科技与制造业延伸小组副组长、中国民政部正式聘请为中国彩票行业专家。

  苏先生在微博置顶,还三问我们主编。而且后边一大堆跟贴者,皆骂文章不专业,信口开河。骂战者,我关注了一下,加V认证皆为资深彩票专家、彩票行业资深人士。

  小弟心里惶然,我估计是踩着彩票既得利益者们的尾巴了!

  主编本让我不必理睬,不过,心里实在不服,也相信真理越辨越明,我对苏先生的专业级问题,认真求证之后,反而惊出一身冷汗!现在就一一罗列,篇幅甚长,希望各位耐心读完,欢迎讨论。

  苏先生的第一个质疑:“2元彩票中0.18元属于国家税收,纯属无稽之谈。

  苏先生也拿出了自己的解答:“按彩票总销售额计算,每一注2元彩票有0.7元用于公益,另外有1元返还给彩民、其余0.3元用于发行管理,这三毛中又有一毛四给到彩票销售站点。”

  咦,对啊,都分完了,哪有钱进入税务部门?苏先生算得明明确确的,2元彩票中,没有进入税务部门嘛!

  苏先生,你偷换了一个概念,你所说的1元返是还给彩民的,那就是派奖,而派奖是要交税的!还有彩票发行机构是要交税的!这个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可以给您算一下:国家税收简单的说有三条路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1.派奖中的个人所得税: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中,明确规定:“所有彩票游戏的资金构成比例统一定为返奖奖金占50%。”也就是说,中国每注2元的彩票,有1元是用来返奖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含10000)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彩票的起征点为1万元(含1万)。

  当然,帮你说句话,在用来返奖的1块钱中,会有一部分1万元以下的“小奖”,这部分不需要征税。

  2.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自2000年1月1日起,全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率是可以查到的,苏先生。

  3.营业税:在彩票的发行代销中,彩票点还要缴纳5%的营业税。营业税的文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8号)。

  至于为什么是0.18元:把派奖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是根据当期奖金浮动的),加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再加上5%的营业税,这三项加起来不会低于0.18元。当然你也可以自己算算,至于怎么算,先给你挖个坑,实在算不出来我再教你。

  第二个质疑:关于双色球[微博]中头奖的概率问题。

  苏先生的微博质疑原话是:“双色球头奖概率1700万分之一,每期销售都过亿注甚至几亿注,哪位数学概率专家告诉你们5千万年才能中一次?”

  好吧,先教你一下1772万分之一的中奖概率,怎么算出来的,给苏先生普及一下高中的概率算法:

  双色球中一等奖的条件是:在33个红球中选择6个红球,在16个蓝球中选择一个,选的号码要和开奖号码完全一致。按照概率的算法是:(33×32×31×30×29×28)÷(1×2×3×4×5×6)×16=1107568×16=17721088,约等于1772万分之一。这个算法是大家公认的,如果苏先生认为不对,请把您的算法给出,让大家一起围观下。

  各位观众,接下来就最最精彩的你说的“关于5000万年一遇”,苏先生,你这个害死我了,每个人要是看了这个,都会说这个记者信口开河,怎么可能5千万年才中一次嘛,中国不是常出吓死人的大奖。

  我原文可是说清楚了的,我是引用了一个数学爱好者的话。的确,这可是高手中的高高手,幸亏我把他请到了,这是他的推理,这是是对2012068期双色球5.7亿头奖中奖概率的分析,你先学习一下再骂。

  “前一阵北京一个人中了110倍投注,其实也不用什么太多的分析,只要不是弱智,都会有怀疑。

  提问:什么情况下会买一张110倍投注的彩票?回答:彩票中心领导让我买这个号码并说中 了全给他的时候。

  以上是我的一条微博,其实就是一句废话,这句废话是大家的怀疑。然而我真心希望,这不是真的。

  事实是怎样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猜,我可以想,我可以胡说,我觉得我说的可能大概也许都不是真的。但是我还是要说。

  2011年中国福利彩票销售2214亿元,其中体育彩票占42.3%,福利彩票占57.7%。双色球是福彩之中占比最大的一项,达到487.45亿。中国目前有将近2亿彩民,我们就简单的按照销售比例来保守推算,双色球彩民约4400万。每注双色球两元,简单相除,在一年内平均每个彩民购彩约554注。一年52周,每周3期,全年共计156期。平均每个彩民每期购买3.55注。有了这些基本数据,我们大概可以推算一下中110注倍投的概率。

  首先,一个彩民一次性购买110注彩票的概率我们可以用正态分布来计算。我们给个100的方差好了(算下来用这个方差出来的概率是相比之下相当大的,彩票公司我有够照顾你们吧),得出概率约为0.23%。双色球中头奖的概率约为1772万分之一,也就是约为0.0000056%。两边相乘,得到会出现一个2B正好购买了110注双色球并且中了头奖的概率为不到0.000000013%。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小,实际上也确实是很小。到底有多小呢?这样看也许不太直观,那么我们反过来计算。

  刚才我说全年双色球共计156期,那么算下来大约要经过50175496年,才会有一个中110注倍投的选手。5000万年啊!惊为天人啊!算到这里,什么百年一遇的洪水,千年一遇的地震,完全就是大概率事件啊,年年发生也根本赖不着各种有关部门。古人云:“这是一个奇迹!”

  等等,中国一直标榜的历史是多少年来的?此时此刻,我看到了盘古开天辟地,看到了白垩纪的恐龙在向我招手,看到了一张彩票买下去,1万个中国站了起来。

  要么你是先知,要么你是彩票公司的领导,若非如此,焉能能旷古烁今,谋得此等壮举?可惜,我哪个都不是。但是忽然,我一下子开朗了起来。在这110注面前,高帅富亦是屌丝!

  至此,估计看客们会懂得文章中的逻辑与幽默,你作为专业人士,懂了没有?应该知道正态分布吧?您如果想向这位数学爱好者发起挑战,我随时可以帮您牵头!

  第三个质疑:关于四千万贫困人口的问题。

  您的微博原话是:“绝对4000万贫困人群这是哪里数据?哪里的调查展示这些人群就是彩民?”

  我在文章的原文表述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贫困人口大幅下降,2012年已经降至不到4000万。您看,您改了我的原话。请注意,我所说的是:不到4000万人口。而苏先生在微博上的质疑却变成了:绝对4000万贫困人群。我想请苏先生认真、仔细看完本人的文章后再来质疑,而不是随便更改文字。

  您想知道出处,好,小弟告诉您。

  我说的不到4000万的来源是:2010年11月18日的《人民日报》。《人民日报》的标题是:《中国目前尚有3597万绝对贫困人口》。如果你愿意,也去怀疑一下《人民日报》。

  对于苏先生的后一句:“哪里的调查展示这些人群就是彩民?”这再一次显示了苏先生思维的混乱,我的文章意思是:假使这些绝对贫困的人全是彩民,也还有非贫困的人买彩票。

  所以,再一次请苏先生看本人文章时认真些、仔细些!OK?

  第四个质疑:关于彩票销售点不知道中奖者是谁的问题。

  苏先生在微博中质疑的原话是:“彩票站销售彩票有站点编号,谁告诉你们站点无依据,无法查询,无法回忆是否卖过中大奖彩票?”

  我在文章中的原文是:“为什么彩票销售点,根本不可能知道中奖的彩票是谁?中国彩票的一个特色是:彩票点不对售出号码留底。简单来说,我们假设如果彩票中心想要舞弊(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完全可以指定一个人去某彩票中心购买一大堆彩票,然后宣布中奖彩票就在这堆彩票当中,反正彩票销售点的人也根本无法知道自己售出的彩票当中究竟有没有中奖的那一张。”

  关于留底的事情,这里一个歧义:彩票的编号留底和编号的实名制留底。我的文章中表述的是后者。彩票投注站的每张彩票确实有编号,但却无法知道每张彩票的购买人,因为销售员根本无法通过彩票编号来对应每个人的长相,更没有实名制。

  对于彩票编号的论述,我的目的是论证:彩票的销售点根本不可能知道中奖者是谁。

  我不理解的是,苏先生在质疑中最后一句:“谁告诉你们无法回忆是否卖过中大奖的彩票?”苏先生若是一个彩票销售点老板,每天来买彩票的人,你能一一对应所买的彩票而记住人的长相?如果能,请苏先生告诉我方法。

  第五个质疑:关于购彩地区和人数、购彩金额。

  苏先生在微博反驳我的原话是:“购彩人数中低收入偏多,但购彩金额靠的是中高收入。按你们说法喜欢购彩票的地区属于贫困地区,但这些地区并非销量大省。”

  请问苏先生:“购彩金额靠的是中高收入群体”这个观点,您是怎么得来的?数据出处在哪里?

  对于您的后面一句:“购彩的地区属于贫困地区,但这些并非销量大省。”苏先生又在混淆概念了。我的文章中的表述是:贫困地区的LDI指数高(一个地区的彩票销售额与GDP的比值)。LDI越高,证明这个地区的人越喜欢买彩票。

  本人说的贫困地区的购买热情,没说贫困地区是销量大省。苏先生把这两个概念搞混了。

  很明显,苏先生又一次没看懂我的文章就随便质疑。我对您的这种不认真的态度表示深深的遗憾、失望。

  一直以来,很多网友对我国的彩票行业都有诸多质疑,本人这篇文章经网络转载后,很多网友都发自内心产生共鸣。也发表了很多评论,当然大多都是批判彩票行业的。这些评论的内容,苏先生可以在各大门户找到。

  还是那句话,我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欢迎苏先生提出你的疑问。作为一个入职不久的新记者、彩票行业的门外汉,我愿意竭我所能回应你,我也希望更多更专业的朋友能提供你们的真知灼见,帮我们一起来清晰、深入地了解对大众来说还比较神秘的彩票行业。

  作为彩票行业的专业人士,苏先生的表现确实让我很困惑:不知道你是真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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