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中国足协官方网站刊登了多达38项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涉及12家俱乐部和58人,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谢亚龙,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原国足领队蔚少辉;原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李冬生、邵文忠,范广鸣;原国际级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原中国国家队球员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微博]等33人被终身禁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各项足球活动。
这份罚单意味着历时近4年的中国足坛假赌黑贪系列案件审判画上了句号:自2009年下半年王珀赌球案至今,在司法机关介入后,足管中心终于作出了行业处罚,但这份行业罚单的分量,却并不像中国球迷期盼的那样“给力”——除去注销的四川冠城、陕西国力、山西路虎、广州松日和沈阳华晨,长春亚泰[微博]、江苏舜天[微博]、河南建业[微博]3家俱乐部被罚款50万元,山东鲁能[微博]被罚100万元,天津泰达[微博]和上海申花[微博]被扣6分,罚款100万元,吉林延边被扣3分,罚款50万元。其余涉案俱乐部(青岛中能[微博]、大连实德[微博]、辽宁宏运[微博]和浙江绿城)免责。
面对处罚延边喊冤
今天下午,足管中心召开中层干部述职会议,副主任于洪臣则在办公室里先后等来上海、天津和延边的足协和俱乐部代表。在经过总共两个小时的“沟通”之后,上海代表在离开于洪臣办公室时拒绝接受采访。记者后来了解到,除上海代表对结果“坦然接受”外,天津和延边的代表只是无可奈何。
“我们向于副主任说明了情况,因为我们感觉自己很冤,但最后的处罚也没法再改了。”离开足协时仍然面色严峻的延边长白虎[微博]足球俱乐部代表金文天告诉记者,“扣分我们还能再努力往回追,但罚款(50万元)对我们来说不是小数目。本来中甲球队生存就很艰难,所以,新赛季我们就要面临存亡的巨大考验了。”
2006年,延边与广州广药(广州恒大[微博]前身)串通操纵比赛,时任延边主教练高珲和俱乐部工作人员金光洙接受了广药的60万元贿赂,安排多名主力球员“保存实力”消极比赛,该场比赛广药以3:2取胜。延边俱乐部认为此举属于高珲和金光洙的个人行为,“俱乐部不该为此担责,就算有连带责任,也不该既扣3分又罚款50万元”。
实际上,延边俱乐部所受的处罚绝不冤枉,《中国足球[微博]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罚则第五节《腐败》条例中有关于“贿赂”的解释——这正是中国足坛司法扫黑的核心层面,在“贿赂”的条款中规定,“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将受到处罚”,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运动员:停赛;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俱乐部(球队):降级。
此外,解释条款还规定,俱乐部(球队)负责人或官员实施上述行为,应同时追究俱乐部的责任,合并处罚;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同样处罚。
因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给予延边长白虎“3分50万”的处罚并不为过。但是,引发延边“怨气”并惹来巨大争议的,是在此番中国足球史上官方最严厉罚单的背后,却似乎隐藏着“大赦”的嫌疑。
避重就轻“上岸”不易
去年记者采访“中国足球系列案件审判”时,多位原足管中心高官的起诉书中均提到接受山东鲁能“赠予财物”,其中南勇收到50万元,谢亚龙收到20万元,张建强收到40万元。仅此3项,山东鲁能“慷慨解囊”已超过百万元。此外,陆俊也承认得到过山东鲁能的好处,但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罚单中,“根据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山东鲁能仅因“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被罚款100万元——《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不正当交易”(参赛球队或运动员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为牟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进行私下交易)罚则规定,“降级并罚款”、“取消注册资格”可独立或合并使用。如今,鲁能以100万元轻易脱身,自然难以服众。
“山东鲁能是送了钱,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山东鲁能送钱就是为了操纵比赛,不像上海、延边和天津3家有具体的假球摆在那里。”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因为没有发生假球就没有办法扣分,所以,最后中国足球纪律委员会研究决定,山东鲁能只是被罚款。”
按照中国足协此番的处罚原则,确认行贿并在2003年直接导致假球发生(上海德比)的上海申花,被处以新赛季-6分起算和罚款100万元,已是此次涉案俱乐部中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同样遭受“扣6分并罚款100万元”的天津泰达,则是因为同在2003赛季向上海中远行贿导致假球发生(2:1战胜上海中远从而保级)。
不少球迷今晚得知“6分100万元”的处罚高限之后,均表示“威慑不足”,“天津当年是买球保级啊,6分100万元的代价不高,两场球就回来了。”有球迷在网上议论,“上海更无所谓了,中游实力的球队,扣6分也能保级,困难半个赛季就洗白了,很便宜。”
球迷的担忧似乎不无道理:上海申花春节假期前年会,投资人朱骏[微博]曾表示,“2003年的冠军奖杯要被收回去了,但我有信心一年时间把它夺回来”。
由此可见,中国足协罚单力度之小与国际足坛打假力度之大相比,正是“符合国情”的具体表现——去年的意大利假球案,两家意乙球会被勒令降至丙级,多家意甲和意乙俱乐部被扣除联赛积分,此前意甲豪门尤文图斯[微博]、佛罗伦萨和拉齐奥,均因贿赂裁判,降级后仍被罚分,AC米兰[微博]甚至因被罚分而无法参加欧冠联赛。
法不责众留下隐患
“这年头搞足球不容易,最早罚广州和成都降级的时候雷厉风行,但后来法院一审,一半以上的俱乐部都有行贿行为,足协就不敢罚了。”北方某足球俱乐部管理人员说,他对足协的处罚结果并不意外,“前年和去年宣判的时候很热闹,不过,中国足协的办事能力大家都很清楚,当时大家就说,肯定是法不责众,现在结果出来果然是这样,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如果规范化了就好办了。”
据记者了解,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的这份罚单,已是中国足协“最高智慧的体现”,前任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将处罚内容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总局并没有提出太多的质疑,而新任足管中心主任张剑也表示“不用修改”,“这里面不存在偏向问题,都是一视同仁,足球专家和法学专家研究了很长时间,最主要是对违纪主体和事实的认定。应该说,这次处罚既对不当行为进行了处罚,又没有破坏中国足球的整体结构。至于处罚力度是否过轻,我认为,这要考虑到客观条件,不完全是权衡的结果”,有中国足协纪委会成员向记者解释。
“现在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但隐患还在,就是前面的审判加这次的处罚,大多是因为行贿受贿和操纵比赛,对于赌球的处理不多。实际上,这是对足球危害最大的一种行为,也是现代足球运动发展最大的毒瘤,最近一些足坛的大案,全都是赌博集团操纵的。”一位体育法学专家告诉记者,“关于‘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足协《罚则》里面都有涉及,实际上,对‘赌博’也有界定,包括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但这远远不够。所以,这次行业处罚无论轻重,总算是有个交代,保护俱乐部也好,维护联赛秩序也好,都已经这样就没法追究了,但是现在,一定要作好各种防范,特别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等到出了问题再后悔就不好办了。”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