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体坛周报 L=郎效农
重罚李玮锋,有章可循
T:对李玮锋停赛8场、罚款8000元,主要依据的是什么条文和规则?
L:首先是依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以下简称《纪律处罚办法》),然后就是中国足协在奥运会之前连续下发的几个关于净化职业联赛的通知。这几个通知指出,对于非体育道德行为、暴力行为、恶意报复、伤人等,一旦发现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李玮锋和路姜之前,被重罚的王霄、李志海、路易斯、金保罗等,都是严肃处理的结果。奥运会前后的处罚尺度和要求一致,对李玮锋、路姜的处罚和他们一样。就像是我在博客里写的那样,出于从严治理的目的,李玮锋被停赛8场并无不当。点击进入郎效农博客
T:但是本报请了一些国外媒体和专家看了李玮锋当时的犯规视频,他们都认为应该停赛3场左右。
L:我不知道这些国外专家根据什么规则断定是3场?我们的《纪律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仅仅是暴力行为但没有造成伤害的”,至少停赛4场,何况还存在那么多附加成分。很多人都没有弄清楚“犯规”和“暴力行为”的概念,这些我们在《纪律处罚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T:对于李玮锋是“累犯”就可以从重处罚,这个原则有依据吗?
L:此前我已经说过,《纪律处罚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即多次违规违纪者,要从重处罚。关于这个规定,是中国足协根据亚足联和FIFA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制定的,在FIFA纪律准则中也有这样明确的规定。2003年,FIFA要求各大洲足联都按照FIFA的纪律准则制定纪律处罚准则,因此亚足联在2005年发文通知亚洲各会员国,按照亚足联和FIFA的纪律准则制定自己的纪律处罚办法。所以,中国足协的纪律处罚办法已经和亚足联及FIFA接轨。
《纪律处罚办法》中规定,对于多次违规违纪的球员要从重处罚,这应该是根据FIFA纪律准则制定的。FIFA的最早要求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加重处罚翻倍;现在则修改为,在原来的基础上加重处罚1/2。
T:这是否合理?我们了解到,有国外专家认为,“累犯”不能成为重罚的依据。
L:按章办事,首先考虑的是球员等行为人的行为适合什么处罚条款的问题,FIFA和亚足联都是如此。中国足协纪律准则,是按照亚足联和FIFA的纪律准则制定的。我们的纪律准则中若有明确的规定,即使它存在争议或者需要改进和完善,也不能成为球员违反的理由和借口。+-
而且我听到的都是,李玮锋和此前犯有同等暴力行为的球员处罚相同,没听到李玮锋是因为累犯才被从重处罚的。而且,中国足协的处罚通知中,似乎也没有写是因为李玮锋是“累犯”才从重处罚的。
[结论:足协对李玮锋的处罚,确有条例可依,虽然这条例本身是否合理尚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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