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2012年别克中国高尔夫球俱乐部联赛(微博)
二、主办机构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三、推广机构
中奥体育产业公司
四、冠名赞助商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别克品牌
五、协办单位
各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以及中澳挑战赛(中国站)举办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尔夫球协会(或体育局);承办比赛的俱乐部/球会。
六、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由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R&A)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USGA)联合颁布的2012年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七、赛制介绍
本年度的俱乐部联赛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将有选择的在部分俱乐部进行)
第二阶段:六场分区赛(在南、北大区各进行三场)
第三阶段:两场复赛(在南、北大区各进行一场)
第四阶段:一场年度总决赛。
八、分区赛、复赛及总决赛的时间安排
1、六场分区赛:
(1)南一区:4月9日-12日
(2)南二区:5月7日-10日
(3)南三区:5月28日-31日
(4)北一区:7月2日-5日
(5)北二区:7月16日-19日
(6)北三区:8月7日-10日
2、复赛:
(1)南方区:6月11日-14日
(2)北方区:8月20日-23日
3、总决赛:10月9-13日
九、参加各分区赛的区域划分
南一区:广东省、海南省
南二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
南三区:重庆市、云南省、广西自治区、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北一区:河南省、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湖北省、山东省、宁夏自治区、
青海省、新疆自治区
北二区:北京市、河北省
北三区:天津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
十、参赛资格及条件
(一)中国内地拥有18洞球场的高尔夫俱乐部为基本的参赛单位。目前还没有18洞球场的省份中若只有9洞球场的俱乐部经批准也可为参赛单位。
(二)本年度的俱乐部联赛将分为会员组和专业组分别进行比赛和排名。每个参赛的俱乐部既可以选择组队分别参加会员组和专业组的比赛,也可以选择单独组队仅参加会员组或者专业组的比赛。
注:每个俱乐部最多可组建一支会员队和一支专业队参赛
1、会员组参赛条件
每个俱乐部的会员队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时由4名选手组成,其中男、女选手的数量不限,但均要符合下列几项条件:
(1)年满30周岁(以比赛首日为准)
(2)俱乐部的终身个人记名会员
(3)非中国内地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人数不超过2人
(4)每名选手在本年度内仅能代表同一家俱乐部参赛
各参赛俱乐部所确定的本俱乐部代表队选手大名单中最多为12人,在本年度的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中代表俱乐部参赛的4名选手都必须是该名单内的选手。
2、专业组参赛条件
专业组的选手包括:职业球员、职业教练、获得职业身份者、专业选手、球会的签约选手和培训选手、球会管理人员及员工,以及30岁以下的会员等;
每个俱乐部的专业组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时由4名选手组成,但应当符合下列几项条件:
(1)青少年选手需年满15周岁(以比赛首日为准);
(2)必须有1名女子选手
(3)非中国内地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选手仅限1人
(4)须与所代表的俱乐部签订2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合同有效期应包括2012年)
十一、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以及分区赛和复赛的比赛方法
(一)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
为进一步完善俱乐部联赛的竞赛体系,不断提高大众参与俱乐部联赛的积极性,本年度将在部分省市区内举办具有示范作用的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
1、由拟举行选拔赛的俱乐部提出办赛申请,经联赛组委会审批及签约后实施;
2、此项选拔赛计划在全国6个分区内举行;
3、按照联赛组委会所制定的各项赛事运行标准实施(具体内容见附录一);
4、获得选拔赛前3名的会员须进入俱乐部代表队的参赛选手名单;
5、联赛组委会为按照运行标准而举办选拔赛并参加分区赛的俱乐部提供3万元赛事运作经费。
因各种原因而未能举办上述选拔赛的俱乐部也可通过下列方式确定本俱乐部代表队的参赛选手:
(1)按照俱乐部自行确定的各类方式进行选拔赛后组建参赛代表队
(2)由俱乐部直接组建参赛代表队
(二)分区赛
1、分区赛和复赛均采取两轮(共计36洞)比杆赛的形式。其中,第一轮比赛采用四人四球赛的方式;第二轮比赛采用个人赛的方式,以每队4名选手成绩相加作为队际成绩。两轮队际成绩相加后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2、获得各分区赛各组别(会员组和专业组)前两名的俱乐部将直接获得参加本年度总决赛的资格;当涉及直接晋级名额的各队出现平分时将采取按每队经事先排好的顺序出场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直至决出获得直接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三)复赛
1、获得各分区赛(会员组和专业组)第三名至第六名的俱乐部代表队将获得参加本大区复赛的资格(如有缺席可由后面替补);南、北大区复赛各组别的前三名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2、在复赛中当涉及晋级总决赛名额的各队出现平分时,将采取按每队经事先排好的顺序出场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直至决出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在分区赛和复赛中,当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包括第一名),则首先比较第二轮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分数仍然相同时则比较第二轮后9洞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按照第二轮的队际成绩由第18洞倒计数,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十二、总决赛的比赛方式
参加本年度俱乐部联赛总决赛的代表队是由获得六场分区赛各组别的前两名,以及获得南、北大区复赛各组别的前三名组成,共计36支代表队(其中包括18支俱乐部会员代表队和18支俱乐部专业代表队)。
1、总决赛采取三轮(共计54洞)比杆赛的形式。其中,第一轮为四人四球赛,第二轮为四人两球赛;第三轮为个人赛(以每队4名选手成绩相加作为队际成绩);三轮队际成绩相加后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2、当总决赛各组别的第一名出现平分时,将采取以每队按事先排好的出场顺序依次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来决定名次;
当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则首先比较第三轮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杆数仍然相同时则比较第三轮后9洞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按照第三轮的队际成绩由第18洞倒计数,总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十三、参赛球队的义务
1、各俱乐部队的领队、教练和选手有接受由组委会所安排的官方媒体的采访义务;
2、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按时参加组委会所安排的正式活动(例如:开幕仪式,全体会议,欢迎晚宴,颁奖仪式等),并在参加活动时统一着装。
十四、奖项、奖品及参赛补贴
1.参加分区赛和复赛的俱乐部将获得由联赛组委会所提供的参赛补贴,标准如下:
(1)俱乐部同时组队参加会员组和专业组比赛,将获得6000元补贴;
(2)俱乐部单独组队参加会员组或专业组比赛,将获得3000元补贴;
获得各分区赛前八名的俱乐部还将获得由联赛组委会所提供的奖杯及奖品;
2.总决赛
(1)本年度总决赛的参赛补贴总额为165万元(会员组和专业组各为82.5万元);
(2)获得本年度总决赛会员组前三名的俱乐部获得代表中国俱乐部联队参加国际挑战赛的资格。
(3)获得本年度总决赛会员组和专业组前8名的俱乐部将根据其最终的名次而获得相应的参赛补贴(具体分配方案见附录二);
(4)获得本年度总决赛会员组和专业组的第9-18名的俱乐部都将获得3万元参赛补贴;
十五、获得本年度总决赛会员组和专业组冠军的俱乐部所得到的奖励如下:
1、获得流动冠军奖杯1座
2、获得纪念冠军奖杯1座
3、会员组和专业组冠军分别获得别克商务车GL8一辆(使用权为2年)
十六、参加本年度联赛的注册与报名
1、注册:首次参加俱乐部联赛的俱乐部需先在联赛组委会进行注册;
2、报名:已完成注册工作的参赛俱乐部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名;
3、注册与报名的时间:2012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十七、提交参赛选手名单
(1)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其所参加的分区赛及复赛举办前15天向组委会提交俱乐部代表队选手(会员组或专业组)名单,该名单最多为6人,其中包括1名领队(或者教练)、4名选手和1名替补选手,其中会员组的参赛选手必须在该俱乐部的12人大名单之内;
(2)通过各分区赛或复赛而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俱乐部必须在总决赛举办前20天向组委会提交本俱乐部代表队选手(会员组和专业组)名单,该名单最多为6人,其中包括1名领队(或者教练)、4名选手和1名替补选手,其中会员组的参赛选手必须在12人大名单之内,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十八、参赛费用
1、首次注册参加联赛的俱乐部需交纳注册费2000元;
2、已完成注册并报名参加联赛的俱乐部需交纳参赛费1000元;
3、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各俱乐部代表队到赛区的旅费、以及比赛期间的伙
食费和球童费均自理;
4、各俱乐部如果仅参加会员组或专业组的比赛,组委会负责为每队提供比赛期间3个标准间的住宿;如有俱乐部同时组队参加会员组和专业组的比赛,组委会负责提供赛事期间6个标准间住宿。各参赛队超编人员的住宿费用自理。
注:如因男女性别原因而导致参赛队的房间数量不够,将由组委会协调解决。
十九、日程安排
1、分区赛和复赛
第一天:各队报到(截止时间为18点);参赛人员全体会议/领队会议;
第二天:练习日;欢迎晚宴
第三天:第一轮比赛
第四天:第二轮比赛;颁奖仪式
2、总决赛
第一天:各队报到(截止时间18点);参赛人员全体会议/技术会议;
第二天:练习日;欢迎晚宴
第三天:第一轮比赛
第四天:第二轮比赛
第五天:第三轮比赛;现场颁奖仪式;颁奖晚宴。
3、各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具体日程安排以赛前所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二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附录一: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运行标准
一、选拔赛名称
2012别克中国高尔夫球俱乐部联赛-××俱乐部代表队选拔赛
暨××俱乐部会员赛
二、办赛机构
俱乐部联赛组委会、俱乐部所在省市高协、××俱乐部
三、参赛人员
俱乐部的会员及特邀人员等参赛总人数不得少于70人,联赛组委会邀请的省市高协人员不超过2人,赞助商代表不超过8人。
四、竞赛规则及比赛方式
1、比赛采用R&A和USGA联合制定的《高尔夫球规则》(2012版)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当地规则和比赛条件
2、比赛为一轮(18洞)比杆赛;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当前三名出现并列时则采取从第18洞倒计数的方式来决定最终的名次。
五、申办及举办的程序
有意举办选拔赛的俱乐部应在其所在的区域分区赛举办前六个星期向联赛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审核确认并签订办赛协议后实施。
六、比赛活动流程
1、签到及开球仪式
2、参照参赛者的差点水平或平均成绩进行分组,并采取在各洞同时开球的方式进行比赛;在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者均可乘坐球车;
3、颁奖活动
七、其它事项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派1名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并协助俱乐部的赛事运行。
附录二:总决赛会员组和专业组参赛补贴分配方案
名次 | 金额(元) | 名次 | 金额(元) |
1 | 100000 | 6 | 50000 |
2 | 90000 | 7 | 40000 |
3 | 80000 | 8 | 35000 |
4 | 70000 | 9-18 | 30000 |
5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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