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银河杯”辽宁省象棋儿童锦标赛规程

2013年09月26日12:26  新浪体育 微博
2013年“沈阳银河杯”辽宁省象棋儿童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沈阳市体育总会 沈阳市苏家屯区象棋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1—4日  沈阳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

  四、参赛单位

  各市体育局、绥中县体育局、昌图县体育局和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注册的参赛单位。

  五、竞赛项目:男、女儿童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资格

  (一)男、女各4个组别。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比赛不允许跨组报名(包括以大打小,以小打大,以女打男等)。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注册的运动员。

  (四)各组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携带户口原件、注册证参赛。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个人均录取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团体各男、女组录取前六名。团体名次由各队成绩最好的前三名运动员名次之和产生。

  (三)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录取名额,按补充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载的报名表, 以Email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lnstyzh@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前。(注:不用当地市体育局盖章、不用邮寄报名表)

  (二)报到时间:2013年9月30日14:00点前。

  (三)报到地点: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

  (四)领队会议于9月30日15:00点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举行,未参加领队会议并未请假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不予编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比赛一律不补报、换人。

  (五)每人交报名费80元。

  (六) 参赛棋手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证明,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与赛会无关。

  (七)经费各队自理,大会统一安排食宿(中途不退伙)。报名费、食宿费于9月15日前一次性汇到大会指定账户开户行:开户行:农业银行金宝支行,开户人:李晓丹,帐号:6228480040906238312。注:汇款成功后,请第一时间短信通知联系人:李祥生,电话:15998872163,汇款金额邮件必须注明,报到时凭汇款小票安排食宿。

  (八)食宿标准:140元/每人/每天。

  (九) 酒店乘车路线:如家、汉庭、金叶华兴宾馆;1、沈阳北站:乘出租车约30--40元。2、沈阳站:乘出租车约20-30元。3、酒店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35号。4、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沈阳站乘170路公交车到碧桂园银河城。5、大会可提供30座,40座,50座接站车辆,如需包车接站请与李祥生联系,电话:15998872163。

  (十)比赛场地与指定入住酒店之间有免费大巴摆渡。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部分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0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辽宁省体育总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体育总会解释。

  2013年辽宁省象棋儿童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领队:      教练:

  姓  名

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参赛组别 备 注   

  注:此表手写无效。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必填)

  2013年9月   日

  消息来源: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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