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诉中国乔丹侵权案宣判:姓名撤销 拼音可用

2016年12月08日10:54    新浪体育 微博 收藏本文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审判结果:汉字乔丹构成侵权,但拼音不属于侵权审判结果:汉字乔丹构成侵权,但拼音不属于侵权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2月8日消息,在历经4年的商标权“拉锯战”后,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公开宣判。其中,涉及姓名“乔丹”的三件案件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而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则驳回了迈克尔-乔丹的再审申请。

  以下是详细判决结果:

  一、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应予撤销,故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二、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三件案件,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在先姓名权,争议商标也不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迈克尔-杰弗里-乔丹的再审申请。

  相关阅读:

  2016年4月26日

  再审乔丹系列案 乔丹体育:中国有4200多个乔丹

  2016年7月27日

  终审判决!迈克尔乔丹状告乔丹体育再次败诉!

文章关键词:乔丹乔丹体育飞人

点击下载【新浪体育客户端】,赛事视频直播尽在掌握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