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2月29日消息,中国篮协今天就四川与东莞之战中的冲突事件做出处罚,东莞队的李慕豪[微博]被停赛5场,四川队外援怀特被停赛1场。以下是处罚具体内容——
关于对CBA[微博]职业联赛东莞新世纪李慕豪、四川金强怀特以及晋江赛区、福建浔兴俱乐部处罚的通知各赛区、各俱乐部、全体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2013年12月27日,在2013-201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第十八轮第155场四川金强(以下简称主队)与东莞新世纪(以下简称客队)的比赛中,当第三节比赛进行至8分55秒时,主队6号外援菲巴在持球突破过程中,球被客队21号队员李慕豪断掉,菲巴随后拽拉李慕豪,由于拉得很紧,李慕豪有甩臂的动作,裁判员立即判罚菲巴拉人犯规,菲巴接着用手推李慕豪,裁判员随即判罚菲巴违体犯规。在此情况下,李慕豪仍然肘击菲巴,性质恶劣,裁判员立刻宣判取消李慕豪比赛资格的犯规。但此时双方个别队员不够冷静,相互推搡,其中,主队33号外援怀特冲上去猛推了李慕豪两次,场面混乱。在此片段中,双方分别有两名球员共4人被宣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给予东莞新世纪俱乐部球员李慕豪通报批评、停赛5场的处罚(第十九轮至二十三轮),核减东莞新世纪俱乐部联赛[微博]经费10万元人民币。给予四川金强俱乐部外援怀特通报批评、停赛1场的处罚(第十九轮),核减四川金强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对成都赛区组委会、赛事安保人员及主队教练员、主场DJ、记录台工作人员等积极引导球迷保持冷静,文明观赛,维护赛场良好秩序,及时恢复比赛起到了积极作用,提出表扬。
第十八轮第154场福建浔兴(以下简称主队)与上海东方(以下简称客队)的比赛中,当第四节比赛进行至还有1分25秒时,主队13号外援质疑裁判员判罚,被裁判员判罚技术犯规,个别球迷表示不满,向场内投掷了一个矿泉水瓶,未中断比赛。
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晋江赛区竞赛承办单位和福建浔兴俱乐部警告、通报批评、核减福建浔兴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2013-2014赛季CBA联赛常规赛赛程过半,比赛紧张激烈,但在球场上,队员相互挑衅、斗气、报复的动作,过分挥肘和快速移动到腾空队员身下造成接触的危险伤人动作屡有发生(如广东宏远[微博]与东莞新世纪等比赛),个别场次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为地中断比赛。这种状态的出现和发展严重影响着我们CBA联赛的赛事质量,不利于我们联赛的健康发展,是和我们提倡的清洁比赛、净化赛场的主题精神相违背的。为此,我们重申:各俱乐部必须对所属球队加强思想教育,在赛场上坚决摒弃不道德的体育行为,充分发扬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良好的体育风尚,打好比赛,赛出风格,始终体现出竞技体育健康魅力的正能量,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球迷、服务于社会。
要求全体裁判员认真总结临场执裁工作,在后面的比赛中加强对小动作、坏动作、脏动作、危险伤人动作等不道德行为的严格判罚,将“清洁比赛”贯彻到每一场比赛。执行不力的裁判员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篮协
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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