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预赛有关事宜的通知(一)

2013年02月21日12:01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篮球字〔2013〕5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第十二届全运会各组别预赛将于2013年2月22日-4月30日在江西南昌等16个赛区举行,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组、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青年男子组:3月10日至16日

  贵州贵阳赛区(I组):广东、江苏、四川、福建、新疆、重庆、海南

  浙江桐乡赛区(II组):解放军、天津、河南、吉林、上海、黑龙江、湖南

  河南南阳赛区(III组):湖北、山东、浙江、河北、山西、北京、香港

  辽宁赛区(附加赛):3月19日至23日

  (二)青年女子组:3月30日至4月3日

  吉林延边赛区(I组):  山东、福建、湖南、浙江、黑龙江

  内蒙古赤峰赛区(II组):广东、八一、湖北、河南、北京、山西

  河南洛阳赛区(III组):上海、江苏、河北、四川、重庆、香港

  天津赛区(附加赛):4月6日至10日

  (三)成年男子组:比赛时间: 4月19日至23日

  江西南昌赛区(I组):  广东、新疆、吉林、浙江、四川、香港

  重庆铜梁赛区(II组): 山东、湖北、北京、黑龙江、福建、河南

  湖南浏阳赛区(III组):解放军、江苏、上海、天津、山西、广西

  贵州遵义赛区(附加赛):4月26日至30日

  (四)成年女子组(已下发)

  二、有关报名参赛:

  请各参赛队按《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草案)》要求,在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同时将纸质报名表传真至篮管中心竞赛部,赛前20天截止,每队可在总局注册的名单中报15名,在赛前联席会上确认12名运动员参赛。如在比赛期间受伤,并有三甲医院证明,则允许在15名的名单内更换。

  如果出现没有资格的队员参加了比赛(赛中或赛后发现)则该场比赛按0:20告负。

  三、附加赛6支队的排序依据预赛同名次队得失分率决定。

  四、有关要求:

  (一)比赛期间,各承办赛区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承办省体育局有关人员及技术代表3-5人组成。

  (二)各承办赛区必须设仲裁录像(专人负责),每场比赛结束后,将光盘交技术代表。

  (三)应根据《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赛前各项筹备工作,并按各组别运动队的排序,编排竞赛日程,于3月1日前一并传真篮管中心竞赛部。

  (四)各承办赛区应高度重视运动队交通、住宿及后勤工作,保障运动队乘坐的大巴车车况及司机驾驶技术良好;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保障运动队伙食卫生安全。

  (五)协助运动队做好赴附加赛城市及返程车票、机票等事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六)请各运动队携带有效证件,以便做好资格查验工作。

  附件:十二运预赛各赛区通讯录

  篮球中心

  2013年2月19日

  (联系人:辛凭、宋昭颐 电话:010-51696078,51696024,传真:51696030)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