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林丁锦辉再度挨罚 拒换球鞋屡教不改罚金翻番

2012年11月30日11:58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1月30日,篮协下发了本赛季第三张罚单,由于李学林和丁锦辉没有穿联赛赞助商球鞋,再度被罚,这次的罚款金额增加到5万元。

  篮协在通知中说:“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李学林、浙江稠州金牛俱乐部丁锦辉再次违反联赛装备管理规定,损害联赛装备赞助商权益。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十条,核减以上二人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各5万元人民币。”

  在《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处罚金额将依次递增:2万、5万、10万、20万……累计150万元封顶。也就是说,如果球员想顽抗到底,就必须准备好150万元的罚款。

  三天前,由于在第一轮比赛中没有穿着联赛指定球鞋(或外援没遮盖竞品标识),包括王治郅、马布里在内的12名球员被各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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