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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毅回应官司案:我不在乎那点钱 他们是借机炒作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3:06 新闻午报
(范志毅不屑成被告) 9月初,范志毅到劳动部门状告苏州趣普仕欠薪的新闻一度沸沸扬扬,经过两个月的平静,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先是上周,苏州市劳动部门作出仲裁,要求趣普仕补发范志毅和教练组9个月的欠薪;11月8日,趣普仕反过来一纸诉状将范志毅告到了苏州沧浪区法院,以和范志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由,要求撤销之前的仲裁裁决,原告一下子成了被告。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上海家中的范志毅,小范对于趣普仕的没完没了感觉非常可笑,“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欠我的那点钱,他们(趣普仕)这样做,就是为了借机炒作。” 范志毅和教练组是今年8月13日带领球员来到了苏州市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俱乐部补发工资。8月23日,苏州趣普仕俱乐部作出决定,解除了邱京巍等两名助理教练的职务,俱乐部给出的理由是“不合时宜的添乱和无理取闹”。范志毅就此离开苏州回到上海,表示自己选择劳动仲裁完全是为了跟着自己的助手和球员的利益。 在范志毅、邱京巍等4人的仲裁申请中,有两个主要要求:一是要求俱乐部补发2006年12月到2007年8月共9个月的工资;范志毅按照月薪2.2万元的标准补发;二是以俱乐部无理由解除其职务为由,要求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苏州劳动仲裁部门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认定邱京巍等三人虽然和趣普仕俱乐部没有工作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三人补发9个月工资的请求,但同时也驳回了“带头大哥”范志毅的讨薪要求。劳动部门发现,范志毅在2007年1月份和苏州青旅、上海艾恩杰公司联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表明,苏州青旅将趣普仕足球俱乐部委托给范志毅和上海艾恩杰公司共同经营管理,盈利按9:1比例由范志毅和艾恩杰公司分配。 仲裁部门认为,这份协议签订后,范志毅的身份已经转变为趣普仕俱乐部的经营者,收入完全不是“工资”的概念,因此,对范志毅2007年1月至8月每月2.2万元的工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而范志毅只能得到2006年12月份一个月的补发工资。至于范志毅等人提出的工资赔偿要求,仲裁部门认为,四位申诉人属于自动离职,因此对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没想到这样一个看似有利于俱乐部的仲裁,却引来趣普仕方面的激烈反应,并一纸诉状将范志毅等四人告上了法庭。俱乐部认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2006年8月被告以范志毅等技术团队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被告作为技术团队成员之一与技术团队向原告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双方建立的是技术服务的法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存在仲裁裁决认定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判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驳回被告在劳动裁决书中的全部请求。 昨晚,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范志毅,已经从苏州脱身许久的小范,显然并不愿意再被牵扯进与趣普仕无休无止的纠纷中,“这个事情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了,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自己本来就不在乎那2万块钱,他们告我就是为了不给这钱,我不在乎。他们就是想借机炒作!”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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