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出12套“国标广场舞”,广场舞大妈们也不问个青红皂白,就愤怒发泄道:“我们爱怎么跳就怎么跳,体育局管得着吗?”
耐人寻味的是,“足球改革”和“广场舞规范”几乎前后脚出台,前者以“扬”,后者以“抑”,前者要突破各种条条框框,后者要纳入一个行为框架。诚然,国家绝不会采取强硬措施统一广场舞,然而政策的出台也说明了广场舞有规范管理的必要。
这届中央领导班子以“接地气”著称,但广场舞大妈盛情邀请李克强总理一起跳,总理只是摆摆手回答“你们跳、你们跳”。设想一下,如果习主席进入校园或者社区,有人提议主席一起踢球,主席怎么可能不与民同乐秀秀脚法?
请注意,“限制”与“不提倡”之前的明显区别,只要不违规占道、不制造噪音,不影响到别人,大爷大妈们都有跳广场舞的自由,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如果将广场舞看做一个运动门类,它并非国家所推崇。
体育总局避讳直接使用“广场舞”的字眼,将12套舞蹈命名为“健身操舞”,强调舞蹈的全民健身作用,给出科学合理的标准动作。换句话说,广场舞的身体锻炼价值得到了肯定,但其价值似乎也仅限于此。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广场舞是一种“从众性强制”,其社交功能甚至远高于运动功能,集体行为的仪式感、归属感和融入感,会带来莫名的喜悦和慰藉。积极的层面是增进大妈们的沟通交流,就像网上调侃的“女生之间何必斤斤计较,反正过几十年都是要一起去跳广场舞!”消极的层面是,契合了《乌合之众》批判的“个体自主意志沦丧、群体非理性盲从”。
国务院2014年第46号文件的精髓就是体育多元化,如果中老年人都着魔般去跳广场舞,陷入到跟风的“一元化思维”,那么钓鱼、风筝、乒乓球、门球、太极、棋牌、保龄球、毽子、游泳、慢跑、台球等等其它适合老年人的项目就会少有人问津,造成运动健身的“挑食和营养不良”。
群魔乱舞式的广场舞没有规则可循,难以市场化与产业化升级,即便是因抢占地盘斗舞,也斗不出高低上下,很可能催生出一场骂战或群殴。统一广场舞标准,有助于广场舞赛事的兴办,拉赞助、搞营销,真要风风火火撑起“全国斗舞大会”,也算是丰富中国体育竞赛业的一大贡献。
最重要的是,广场舞不利于国民性塑造。习近平重视足球、拳击格斗,因为足球讲究团队意识和众志成城,拳击培养尚武精神和不屈斗志。而广场舞过于松散,过于浮躁,以一种神经兮兮的方式将自娱自乐变成了群娱群乐,很难想象广场舞可以磨砺民心,开启民智。
广场舞标准化就是将其向“健身”和“竞赛”两个正面角度引导,撕下扎堆从众、喧哗狂躁等负面标签。中央政府不提倡广场舞,但丝毫也不会予以硬性限制,这正是盛世的气魄与胸怀。
大公体育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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