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是两人徒手较量的竞技运动。它具有在攻击防守的对练中以柔克刚、刚柔相济的技术特点,能使身体的敏捷性、灵活性、力量性和精神品质都得到锻炼和发展。此外,它在捕获擒敌和自身防卫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我国明末清初浙江人陈元(上斌下云)于公元1638年去日本帮助创建柔术,日本人吸收了其中的踢、打、摔、拿等技术,结合本国国情形成了新的流派——柔术。1882年,被誉为“柔道之父”的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学生嘉纳治五郎综合当时流行的各派柔术的精华,创立了以投技、固技、当身技为主的现代柔道。同时创建了训练柔道运动员的讲道馆。1893年讲道馆开始训练女子柔道运动员。1900年讲道馆又制定了比赛规则。柔道自50年代传到欧美。1951年欧洲成立了欧洲柔道联盟,1952年初又改称“国际柔道联合会”。1956年在东京举行了第1届世界柔道锦标赛。1964年的第4届锦标赛开始分4个级别进行比赛。自此,规定每2年举行1次世界锦标赛。1964年第18届奥运会开始把柔道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令人瞩目的是,女子柔道也迅速普及开来。1970年前联邦德国率先举办了第1届全国女子柔道锦标赛。很快,女子柔道热席卷了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1978年12月,国际柔道联合会代表大会正式决定把女子柔道作为正式比赛项目。从1980年起,每隔2年举行一次世界女子柔道锦标赛。
据说现在全世界有500万人练习柔道。
柔道不是单纯比胜负的体育,而是通过柔道来磨练身心。嘉纳说,所谓的柔道‘乃是最有效的使用身心力量之道,通过攻防训练,磨练身体和精神,领略此道之真髓。柔道的特点可以用‘以柔克刚’表示。意思是说,实力弱的力士,如果能够很好的利用对手的力量,也有可能击倒对方。
中国的柔道运动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1983年举行第5届全运会时,柔道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柔道比赛场地为用塌塌咪或类似材料铺设的正方形,边长14-16米,颜色通常为绿色。场地分为两个区域,其间有一个1米宽的红色危险区。危险区与比赛场地四周平行,并构成整个比赛场地的一部分。危险区以内的正方形区域为比赛区(含危险区),边长8-10米。
危险区外称为安全区,边长3米(最小2.5米)。在比赛区中央相距4米应分别标出25厘米长、6厘米宽的蓝色和白色标志,为开始和结束时的位置。蓝色标志在主裁判右侧,白色标志在左侧。
柔道比赛的选手必须穿柔道服,柔道服分白色和蓝色两种,以腰带颜色区分水平高低。水平高低用段和级表示。最高为10段,最低为初段,段以下为级。一级最高,共分5级。10段、9段为红色,6-8段为红白色,1-5段为黑色,1-3级为茶色,4级初学者为白色。
柔道服衣袖宽大,袖长略过前臂中部。衣长为系带后能覆盖臀部。裤长略过小腿中部。腰带长度为围腰两圈,束紧打扁结,两端各余20-30厘米。一方系红色带,一方系白色带,以示区别。女子柔道运动员要在柔道服内穿白色短袖圆领衫。
柔道禁止击打,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不许抓头发和生殖器。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踏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注意”、“警告”、“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
男子比赛时间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比赛设3名裁判员,主裁判在场上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并评定技术,宣布胜负。相对两角各有一名裁判,评定分数和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
有四种分数:
一本:站立时使用技术有速度、有力量地把对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达30秒;逼迫对方的肘关节或勒绞对方颈部使之拍垫子认输;对方受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均得一本。运动员得一本后,比赛即结束,获得“一本胜利”。
有技(半分):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完全成功,不够判为“一本”,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5秒以上,但不到30秒;对方运动员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有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个有技,比赛即结束,算获得胜利。
有效(yoko)。站立时使用的技术只有部分成功,不够判为“有技”;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0秒以上,不到25秒;对方受到1次“注意”的处罚;均得有效。
效果(koka)。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仅使对方的体侧、胸腹、臀部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10秒以上,不到20秒;对方受到1次“指导”的处罚;均得效果。
一场比赛中未得一本时,则依次按有技、有效、效果的多少评定胜负。如果双方得分相等,则根据比赛的风格、进攻次数来判定胜负或平局。
犯规:
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超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koka)、“注意”(yoko)、“警告”(半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一本犯规)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最为严重的犯规是一本犯规,但在判罚前,裁判需与边裁商定。
不可击打对方,不可用头、肘、膝顶撞对方,不可抓对方头发及下部。用手、脚、腿或胳膊击打对手的脸部是绝对不允许的。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此外,在比赛中防守过度,被对手推挤出比赛区域或故意躲避对手,给对手造成危险都属于犯规。
超出比赛区域指的是柔道选手身体的任何部分超出了比赛区域。如果参赛一方将另一方摔出,而本身由于失去重心而跌出场外,则按照被摔选手的落地时间来判断其是否犯规:被摔选手若先着地,则不算犯规,反之,算犯规。在比赛中被对手用合乎规则的动作摔出场外则不属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