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棍球(Hockey)这一名称起源于法语,意思是牧羊人的棍杖。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体育项目之一,曲棍球的出现要比最初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早1200年或者更多。
历史学家认为,曲棍球运动在许多国家的古文明时期就已经出现。在中国、印度、波斯等国也有历史记载。依据推论,古代人类就曾以树枝和棍棒打击或滚动球状物,用以庆贺凯旋;或向固定的目标物滚掷石头,或用棍杖逗弄圆石滚转自娱。这些活动经过漫长岁月的演变和不断改进,渐渐演化成现在的曲棍球运动。
最早的“考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前的波斯地区。在埃及尼罗河流域的贝尼-哈桑(Beny Hasson)发现的第十六个坟墓的壁画上,有两人相对而立且手持弯曲木棍彼此交互重迭,这很可能就是现代曲棍球运动的前身。另一个“证据”是1922年在雅典海岸防波堤上发掘的古代遗迹中,雕刻在坡壁上的一幅浮雕,描绘着6个球员参加一种类似曲棍球的游戏。浮雕中,4人持棍在旁站立中央两位似做曲棍球的争球动作,与现代曲棍球的争球方式十分类似。
19世纪曲棍球运动在英国已非常盛行。大约在1861年,英国第一个曲棍球俱乐部——布莱克赫思俱乐部成立,总部设在伦敦东南部。1886年1月18日,英国曲棍球协会由英格兰、苏格兰等7个俱乐部联合组成,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有组织的国家曲棍球协会。同年出版了《曲棍球规则》一书。19世纪后期,曲棍球运动随着英国军队传播到印度、巴基斯坦、南非等世界各地。
1924年1月7日,法国人保罗-莱奥泰在巴黎成立了世界曲棍球最高组织机构——国际曲棍球联合会(International Hockey Federation)简称国际曲联(FIH),并且担任了第一届主席。当时的成员国有奥地利、比利时、匈牙利、西班牙、法国、瑞士和前捷克斯洛伐克。
随着女子曲棍球运动在世界各地迅速发展,国际女子曲棍球联合会于1927年成立,会员国有澳大利亚、丹麦、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南非、美国和威尔士。1927年国际女子曲棍球联合会成立。但是国际女子曲棍球联合会和国际曲棍球联合会一直未能取得统一,两个组织各自举行国际比赛。直到1982年两个组织正式合并,成立了新的国际曲棍球联合会,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2005年初,国际曲联迁入瑞士洛桑新建成的总部大楼。日前国际曲联拥有100多个会员国(包括地区),遍布世界五大洲。
曲棍球是较早进入奥运会的项目之一。1908年,男子曲棍球被列入第4届伦敦奥运会比赛项目,但在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被排除在外。1920年的安特卫普奥运会上,曲棍球又重新回到奥运赛场上。在1924年的巴黎奥运会上,巴黎奥运会的组织者以曲棍球运动没有统一的国际组织为由拒绝接受。从1928年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9届奥运会起曲棍球成为常设比赛项目。
曲棍球场地为绿色的人造草场,场地长91.40米,宽55米。球门高2.14米,宽3.66米,深度1.22米。每个半场内有一条22米线和一条5米线。球重156-163克。
球棍长80-95厘米,重340-794克。球杆为木质或木质复合材料制成。杆头背面为圆形,但只能用平的一面击球。
球由硬质塑料制成,通常是白色的,直径7.13-7.5厘米,重156-163克。
比赛分两个半场进行,各3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在淘汰赛制下,在战平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如果仍未定胜负,将互罚点球直至决出胜者。只有进攻队员在射门弧内触球后,球的整体从球门横梁下越过球门线的得分为有效;每射入对方球门一球得1分,以双方最后得分多少判定胜负。
两队参赛,每队11人,另有5名替补。在整场比赛过程中,每队必须始终有一名守门员上场。只有守门员可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球,但是守门员不可以将球处理为死球或者捡起。每队最多可以替换16名队员。
短角球:如果防守队员在本方22.9米线内有意犯规或在射门弧内无意犯规,则将被判罚短角球。罚球队员在球门线距球门9.14米处发球。防守一方只允许5名队员(包括守门员在内)站在球门内、外的端线后,对短角球进行防守。而攻方没有人员的限制,除发球队员外其余全部站在射门弧外,当球被发出后双方队员才能进入射门弧。当短角球罚出之后,如果第一击是射门,球必须以低于球门挡板的高度(45厘米)进入球门才有效。
短角球是攻守双方队员在射门弧中进行攻门与防守的一种技、战术对抗。在世界级比赛中,短角球进球数约占总进球数的50%左右,而且世界强队短角球成功率在20%以上。在某种程度上,短角球成功率的高低是比赛取胜的关键。
长角球:如果防守球员无意识地将球击出自己一方的端线,则判给进攻方一个长角球,进攻方在边线与5米线交界处发球。
点球:守方队员在射门弧内阻止了可能进球的犯规,或在射门弧内对有球的、有机会得球的对方队员故意犯规将被判罚为点球。点球点距离球门6.4米,射门弧半径为14.63米。罚点球时可以推球或者拨球,但不得击球。
犯规:曲棍球比赛除射门外,不得故意将球击起。当一个高球导致队员合理地躲闪,就被视为危险,此时判对方在造成危险动作发生处罚球。只要不造成危险,可以用推挑球或挑球的动作打起高球。运动员不得将球棍举到其他队员的头部上方;不得用球棍绊倒对方球员;不得冲撞对手,用球杆阻拦对手球杆;不得接触、控制或干扰对方队员的身体、球棍或服装;不得用球棍的背面打球;不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停球、踢球、推球、拣球、抛球或持球。
其他:如果守门员压在球上,可被视为阻碍犯规。如果一个球员故意犯规,行为不当或有危险动作,可受到警告(绿牌),暂停其比赛5分钟(黄牌)或逐出比赛(红牌)的处分。被替换下场的球员随后可重新参加比赛。比赛由两名裁判主持,他们分管各自半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