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剑最早是作为一种格斗技巧发展起来,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很久远的年代。公元前1190年左右,在埃及一些神庙的浮雕上,已经出现了击剑格斗的图像。在其他一些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波斯、希腊和日本等地,也都在很早就出现了持剑格斗或训练的景象。
作为一项运动,击剑起源于14-15世纪,意大利和德国都坚持是自己发明了这项运动。德国的剑术大师们在15世纪时成立了首批同业公会,其中最著名的是法兰克福的马科斯布鲁德工会。1570年,法国人迪迪尔对击剑的主要动作进行了命名,这些术语大部分流传至今。16-18世纪时,用剑的打斗和决斗相当普遍,那时决斗的双方所用武器五花八门,包括木刀、木剑和铁头棒等等,但决斗也往往弄得鲜血淋漓,有时还会造成致命的后果。
17世纪时,击剑出现了三项重大革新,由此把击剑变成了一项时髦的体育运动。第一项变化出现在剑尖上,剑尖被弄平、弄钝,这就使练习时受伤的危险减小了很多,很快这种剑被命名为花剑;第二,击剑的规则做了很多修改,限定了人身的特定部位才可以被击刺;第三,头盔出现,使面部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这三项革新让击剑变成了一项安全的活动。
击剑是为数不多的几项在1980年前就允许职业选手参加的项目,事实上,最初顾拜旦男爵拟订的奥运会规则中,明确指出击剑的职业选手——即“大师”可以参加奥运会。1896年和1900年奥运会就举办了男子花剑比赛,1900年还进行了重剑和佩剑的比赛。
击剑是在历届奥运会上都设置的四个比赛项目之一。女子击剑在1924年巴黎奥运会首次出现,目前男女比赛都分成花剑、重剑和佩剑三个剑种。
击剑的比赛场地全长18米,其中比赛区域为14米,剑道宽1.5-2米。剑道中间有一条中心线,两边各有一条准备线。剑道两端的底线外各有一个彩色区,提醒选手即将出界。
重剑:剑身为钢制,三菱形,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77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3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剑身不能弯曲。是一种刺戳为主的剑,由决斗的剑演化而来。重剑与花剑的长度相仿,但是要更重一些,护手更大,剑刃更硬。
花剑:剑身用弹性钢材制作,全长不超过110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直径12厘米的圆形护手盘,剑身可弯曲。花剑以刺戳为主,有柔软的、矩形的剑刃,护手与重剑比要小一些。
佩剑:剑身为钢制,有刃与背,全长不超过105厘米,重至多500克。剑身与剑柄间有月牙形护手盘。剑头凸出,剑身可弯曲。是骑兵部队用剑的现代版本,剑身的长度和重量都与花剑相仿,得分方式除了刺戳之外还可以用砍。
剑头尖端:剑刃的尽头有一点,只有这点触到对方身体的有效部位才算有效得分。
击剑选手需要戴护具,包括面罩、护胸和手套等。比赛采用电子计分装置。在花剑和佩剑比赛中,选手身着的护胸与有效部位击点之间可传导;佩剑选手的护胸中没有导线。
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花剑、重剑、佩剑。三种武器的有效击中点及比赛规则各有不同,每种武器都有其竞技特点。
按规则,循环赛有效刺击次数为四分钟内五次击中,淘汰赛为九分钟内十五次击中。最先击中对方达有效次数,或时间到后击中对方次数多者为胜。团体赛,最先击中对方达45次的团队为胜。
花剑
又称轻剑。17世纪为配合当时的服装,在宫廷出现一种短而轻的剑,即是花剑的前身。花剑只准刺,不得劈打。只有剑尖刺中才有效,剑身横击无效。有效部位为躯干。当剑的不绝缘部分接触到导电背心的时候,裁判器显示黄色信号。
重剑
出现于19世纪中叶,起初主要用于格斗。只有剑尖击中有效,剑身横击无效。只准刺,不得劈打。有效部位为全身,手臂、腿、脚是主要攻击目标。
佩剑
系意大利人拉达那利于19世纪末从匈牙利骑兵使用的一种弯曲佩剑发展而来。可以劈刺。有效部位为腰带以上的上肢、头部、颈部和躯干。佩剑速度最快,用时往往也最短。
得分判定
在花剑、佩剑比赛中,双方彩灯都亮要看谁是主动进攻,谁就得分;如果判断不出哪一方主动进攻,双方就都不得分。一方先进攻,另一方击打对方的剑(还击)并刺中对方的有效部位,虽然两个灯都亮了,则判还击的一方得分。如果亮起白灯,表明刺中的是无效部位。
胜负规则
在个人比赛中,率先取得15分的一方获胜,或者在规定时间(三回合每回合三分钟)内得分多者获胜。比赛采用淘汰赛制。在九分钟内如果双方平分,那么将加赛一分钟,使用突然死亡法。为了防止双方过分防守,加赛前抽签决定如果加时赛中双方都未得分,哪一方会是胜者。
团体比赛中率先得到45分的一方获胜,或者在规定时间(9回合每回合3分钟)内得分多者获胜。任一队率先得到5分(或开赛3分钟)后将换队员上场比赛;之后任一队得分到10(或开赛6分钟)后将再次换人,以此类推。每人与对方三名选手都要有交手(共9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