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如何在法庭上KO琼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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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09 中国体育报 | ||||||||||||
美国“女飞人”琼斯涉嫌服用兴奋剂的事这次真的是闹大了,大到有可能坐牢罚款,并成为世界体育史上最大的兴奋剂丑闻,甚至超过了汉城奥运会本·约翰逊服用兴奋剂类固醇,欺骗全世界的那档子事,其性质更严重,欺骗性更大。 然而,本·约翰逊的欺骗行为是在奥运会上被当场揭穿的,像拳击比赛中的KO(击倒)一样,但琼斯就不同了,她的所有兴奋剂检查都是阴性,按照此前的反兴奋剂条例,琼
从目前情况看,琼斯似乎很难逃脱与兴奋剂的干系,特别是琼斯的前夫、前男子铅球世界冠军亨特和现男友、男子百米世界纪录保持者蒙哥马利都因为兴奋剂被禁赛,琼斯怎么可能“出淤泥而不染”呢? 但如何在法庭上KO琼斯,就是另一回事了。 首先,原告要“改变”原来的反兴奋剂规定很难,毕竟原来的规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可能“朝令夕改”,况且执行新法规还有一个时间界限问题,即新法律(使用间接证据证明)只能从通过那天才能生效。 其次,在法庭上指控琼斯的间接证据份量如何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应该说并不多。除了两位“污点证人”康特和亨特证明琼斯使用了兴奋剂外,再就是一张从琼斯银行账户上寄给康特购买药物的收据,但签名人是亨特,其他诸如琼斯向康特购买兴奋剂文字和电话录音方面的证据恐怕没有。否则,康特将会在电视上展示,美国反兴奋剂机构也会像对待琼斯的男友蒙哥马利一样,正式对琼斯提出指控并禁止她参加雅典奥运会了。 因此,仅凭这些要想在法庭上KO琼斯,取消她在悉尼奥运会上获得的5枚奖牌,恐怕很难,还需要有更多能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的证据…… 作者:杜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