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的最后一次环法。
兰斯-阿姆斯特朗的一生都是在自行车上度过的。这听起来很像买不起房和车的我们,厚朴而平实地在车座子上完成人生,在行人面前时而骄傲得呼啸而过,在机动车甚至电动车面前却无比卑微。
单车上的阿姆斯特朗并不卑微,70迈的时速只要不邂逅阿穆隆,在公路上就足够体面和相对安全。但只要龟蚁同行,作为蚁族的一方不免遇到意外。一个车手总是记不清被多少种牌子的汽车撞进沟里。重要的是,被撞的阿姆斯特朗们有对远去的汽车挥舞拳头的权利,而我们的车手们却要提防猝不及防宝马女们的零星耳光。
几年前,美国的报纸常说阿姆斯特朗风驰电掣般地越过法兰西的崇山峻岭,真不愧是盛产公路片的国度。在我想象,山路骑车是件需要痛苦挣扎、慢慢耗尽你体力的事情,奢谈快感。不过人比形势强,阿姆斯特朗平地成绩并不突出,一到山地便如虎添翼。他的这一点被某位管理学大师看中,美其名曰“阿姆斯壮法则”,放在企业逆境生存的案例中,拯救那些跌入谷底的汽车业巨擘。然后试问,开车的还小瞧蹬车的吗?
先前,他身穿黄色领骑衫无数次冲过终点,那些为他惊声尖叫的人们多半是为他那颗唯一的睾丸。他连续七次环法夺冠,也无非是为了缅怀另一颗逝去的睾丸。而那些在他后面冲刺终点的命衰的人,都无力证明自己具备更充足的雄性荷尔蒙。
我们也无从理解阿姆斯特朗的痛苦,不了解那颗被切除了的肿胀到橙子大的右睾,它的伟大与失败,以及它的离去对一个刚满25岁的男人究竟意味着什么。之后,这具并不完整的男人的身体连续七次从摩纳哥或者鹿特丹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出发,经过近4000公里的公路跋涉,最短时间进入巴黎香榭丽舍大道。也在之后,这个男人有能力和雪莉·克劳、阿什莉·奥尔森以及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凯特·哈德森连续交往,并且好评如潮。
阿姆斯特朗爱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爱在这两个山脉的蜿蜒陡峭中奔骑,看绿色树叶在寒冷的阳光中颤抖。他爱在一个叫“巷道”的潮水漫过的堤坝行进,爱它的危险和咸味,爱堤坝周围的藤壶和海草……他是这些墨绿中时常风影婆娑的一抹黄色。
毕竟五年过去了。
在拉马兹山口的山脚下,阿姆斯特朗在转弯处连人带车跌倒在地,身上多处轻伤。那些比车王年轻甚至十岁的孩子们,并没有谁出于对车王的尊敬,放慢速度。反之,在一件新黄色领骑衫的率领下,他们都一骑绝尘。(武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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