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北京日报: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工作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10:52 北京日报
奥林匹克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高的市场信誉度,其专有权属无形资产,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中,版权保护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奥林匹克版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为奥运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明确权利归属。市版权局已经为北京奥运会会徽、奥运吉祥物等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这就像是为这些作品上了户口,明确了作品的权利归属。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及相关作品的版权不受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吉祥物、歌曲乃至奥运场馆建筑作品等依法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另外,任何歪曲、篡改上述作品的行为(如所谓的“恶搞”等)也是违反著作权法的侵权行为。三、保护与奥运会相关的作品的版权不受侵犯。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不仅要依法保护奥运主办者(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等)的权利,还要依法保护奥运参与者的权利,如与奥运相关的图片摄影者、文字报道采写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电影制片者、电视转播者等对其创作或传播的作品都依法享有著作权。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事关能否将北京奥运会办成有特色、高水平的一届奥运会,这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利用奥运机遇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北京市版权局高度重视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市版权局通过开展保护奥林匹克著作权主题宣传活动、开辟奥运版权登记与保护绿色通道、组织开展保护奥林匹克著作权专项行动、推行奥运场馆周边“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定等一系列工作,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力度。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此次,开设《奥运版权保护宣传专栏》就是要进一步宣传奥运版权保护知识、提升市民的奥运版权保护意识和水平。(王野霏)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