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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特奥会裁判如何执法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0月06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0月6日电 题:特奥会裁判如何执法 新华社记者肖春飞 叶锋 特奥运动的理念是“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胜利者”,而且参加比赛,“人人有效”,那么,裁判如何执法? 本届特奥会执委会竞赛部部长、上海体育局副局长李伟听6日表示:特奥裁判执法既体现人文关怀,又严格执法。 他说,特奥比赛的特点在于“特”,游泳比赛中,接力选手游完了自己赛程后,仍能继续游下去,自由泳比赛运动员中途又换成了别的泳姿;机能比赛,有的运动员临时不肯上场,要在大家劝说鼓励下才上场比赛;艺术体操在比赛过程中,有的运动员会突然忘记了编排好的动作。对这一切,裁判员都以宽容、鼓励的方式执法,但在评判打分的时候又是严格和公正的,该扣分和减低名次的一点也不马虎,否则对其他选手“不公平”。 “比如游泳比赛时出现过这种情况:游着游着就游到别人的泳道上去了,肯定要取消成绩了。”李伟听说。 他同时表示,即使取消成绩,或者没有完成比赛,运动员也可以得到“参赛绶带”,“其实,很多特奥选手并没有名利观念,他们享受比赛,能够参加比赛,就是胜利”。 参加特奥会的标准是:智商在70以下、年龄在8岁以上,参加训练8周以上。以健全人的体育比赛标准来看,特奥选手比赛算不上精彩,但上海特奥会开赛以来,30个场地的上座率均达到了80-90%,有的甚至座无虚席,像浦东游泳馆,甚至出现一票难求的盛况。观众们为来自世界各地的特奥选手们,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与欢呼。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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