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游泳联盟30日在东京召开临时理事会,正式决定按照伦理委员会的方案,对在仁川亚运会游泳赛场上盗窃照相机被简易起诉、后被日本国家队开除的男子游泳选手富田尚弥(25岁)做出停止选手资格的处分,处分期限至2016年3月31日。
富田计划11月6日举行记者会,将辩解称“没有盗窃行为”。对此,泳联专务理事泉正文称“我们无法自行进行调查,唯有根据韩国检方的判断来决定处分”,表示只要韩国司法部门不推翻原来的判断就不会撤销处分。
对于10月7日伦理委员会决定的处分方案,富田可以在接到通知后的两周内提出不服申诉,但他并未申诉。泳联方面考虑了受害人的意见,酌情减轻了对富田的处分,使其能够参加2016年春季的里约奥运会国家队选拔赛。除了处分之外,泳联还将要求富田提交反省书和参与一定时间的社会贡献活动。
文章关键词: 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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