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短道速滑冬奥会冠军王濛突然宣布成立公司,成为我国现役运动员从商第一人。王濛的公司叫王濛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其家乡七台河,并跟当地妇联和残联约定:招工以当地女工和残疾人为主。王濛说,她在哈尔滨、北京和美国都有房子,但自己的根在七台河。公司的副总裁是刘显伟,也就是在2011年打架事件中与王濛一起被国家队开除的队员。来源:《新晚报》
主持圈点:相比之前两次打架,这一次还是现役运动员的王濛“开店迎客”对有关管理部门来说才是真正的“大难题”。且不论公司的巨额投资中王濛占了多少,先看看王濛公司的经营计划:一期主要以服装生产、加工、销售为主,二期以生产冰刀、冰鞋等体育器材为主,似乎与李宁、李小双等人走的路子相同,但其公司名为“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这意味着该公司是可以进行比赛运营、运动员经纪等业务的。不难想象,处于现役的王濛将来不仅会负责自己的商业开发,凭她在队中的影响,还完全有可能将其他一线选手的经纪权都收归自己旗下。如果其他项目的核心运动员也如此运作,将来各项目的商业权限也有可能最终变成“自留地”,是近水楼台还是非正当竞争?是助力运动员商业价值开发还是有损项目集体运营?估计冬季中心和体育总局都觉得头疼。
白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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