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道歉信
给学校抹了黑给西安举办的赛事抹了黑
我们是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中长跑队队员,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了2014李宁10公里路跑。在起跑及后续跑步过程中,与张宝强发生挤碰并发生言语冲突,当他朝我们吐口水后,情绪失控,做出了过激行为。事件发生后我们进行了深刻反省,认识到这种行为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违反了学校的纪律,给学校抹了黑,给西安举办的赛事抹了黑,为此很后悔,很痛心。在此郑重道歉:
一、我们向兰州籍参赛队员张宝强同志表示真诚的歉意;
二、我们愿意全额支付赔偿张宝强同志的医疗费用;
三、我们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严格恪守体育道德和社会公德。
李× 李×2014年4月28日
>>校方致歉信
学校今派人专程赴兰州道歉
据2014年4月28日媒体报道,西安路跑比赛发生兰州选手张宝强同志被打一事,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参赛队员中进行了认真核实,打人者系我校田径队队员李×和李×。这一行为违反了组委会规程,违反了公平竞赛规则,违反了体育道德和公德,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深表痛心。现郑重声明:
一、现向甘肃选手张宝强深表歉意。
二、要求队员全额支付和赔偿医疗费用。
三、对打人队员,待查清事实真相,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引以为戒,教育好队员。责成教练员作出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根据学校领导要求,我们竞技体校指派一名领导和打人运动员的教练员于4月29日专程飞赴兰州向张宝强同志当面赔情道歉。
西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
2014年4月28日(注:两封道歉信均提到了当事者的真实姓名)
>>被打者回应
“如果他还坚持这样的说法我要控诉他”
在采访完李×后,记者立即联系了张宝强,将李×对事情经过的描述详细地告诉了他。听完后,张宝强愤慨地说:“我对他的言辞很不满,如果他还坚持这样的说法,我要控诉他。”同时,张宝强对打人者所说的吐口水、抡肘、拳打一概否认,并就李×所说两人第二次碰面张宝强骂人的说法提出质疑:“当时路边有很多路人和志愿者,我要真骂了他们都会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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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尧 李小博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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