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有许多次机会选择他们的球队,但球迷只有一次。”丹尼尔-克雷格如此说,这位“007”4岁开始搬往利物浦生活,在那里他成为了忠实的利物浦球迷,尽管16岁时离开了利物浦来到伦敦,但面对光怪陆离的种种“诱惑”,丹尼尔-克雷格并未变节,一日为红终身为红。同样的故事也发生在美国,克里斯-埃文斯出生于波士顿,并在那里成为了凯尔特人的忠实球迷,尽管11岁时就移居萨德伯里,几年后又前往纽约,但“美国队长”的内心一直都是绿色的,都是“凯尔特人队长”。
“就像绝大部分波士顿人一样,对我来说,凯尔特人就是一切。” 克里斯-埃文斯说,他出生于1981年,那正是凯尔特人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之一,1978年“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在选秀中挑中了拉里-伯德,1981年5月5日,就在克里斯-埃文斯出生前不到两个月,凯尔特人在总决赛中4比2击败休斯敦火箭,并在之后的5年内又两度夺冠。“我那个时候还很小,但我无论在哪里都能看到凯尔特人、凯尔特人、凯尔特人。”克里斯-埃文斯回忆,他的家人与朋友都是凯尔特人球迷,他的选择不会有丝毫意外。
在2011年出演的影片《床伴逐个数》中,克里斯-埃文斯扮演的那位喜欢在任何时间与任何地点将自己脱光的神奇男士便是一名疯狂的凯尔特人球迷,曾为球队工作过一年,因为向奥布莱恩杯小便而与球队吉祥物大打一架并被开除,但他偷偷配了凯尔特人主场花园球场的钥匙用以泡妞,夜里带着姑娘打开灯光在球场上玩输一个球就脱一件衣服的调情斗牛。“这是个很棒的点子,如果真能这么做的话肯定无往不利。” 克里斯-埃文斯说,“我指的是向奥布莱恩杯小便。”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那座奥布莱恩杯是被湖人赢得的。2010年NBA总决赛,凯尔特人3比4不敌宿敌湖人,无缘球队历史上的第18座奥布莱恩杯。克里斯-埃文斯现在在洛杉矶混,但他对洛杉矶湖人却没有哪怕一点好感。“一个波士顿人支持洛杉矶湖人?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总决赛进行时克里斯-埃文斯正在拍摄《床伴逐个数》,拍摄周期紧张,但他仍是坚持现场观看了全部三个主场比赛,而在输掉总决赛后,克里斯-埃文斯与其他一些明星球迷一起买下报纸版面,刊登感谢信向凯尔特人致敬。
“你们击败了闪电侠韦德、超人霍华德以及小皇帝詹姆斯,你们将科比逼到了第7场……在我们心中,你们就是世界冠军!谢谢!”公开信如此写道。克里斯-埃文斯与不少凯尔特人球员私下里也是朋友。“波士顿是个老派城市,坚韧、忠诚、念旧,人们坚信耕耘就会有收获,坦诚相待,凯尔特人就是这座城市的化身,我虽然无法上场打球,但我能够感觉到自己是球队的一部分,所有波士顿人都能感觉到自己是球队的一部分。”克里斯-埃文斯说,“最沉甸甸的不是成功,而是你为成功付出的汗水。”
各种运动 信手拈来
非常有趣的是,克里斯-埃文斯在自己并不算漫长的演员生涯中扮演的角色很多都与运动有关,要么角色直接就是一名运动员,那么具有运动天赋,要么就是“美国队长”这样运动能力超强的非正常人。原因倒也简单,克里斯-埃文斯进入影视圈之前曾当过内衣模特,身材健美肌肉发达长得又阳光帅气,最适合扮演运动型帅哥。
克里斯-埃文斯在《床伴逐个数》里打过篮球,在自己的大银幕处女作《非常男女》中扮演橄榄球队队长,在《一线生机》中的角色是个冲浪高手,《爱情碎片》中是个各种运动都能来一手的高帅富……这个角色与克里斯-埃文斯倒有几分相似之处,后者不仅酷爱篮球,其他运动也都是手到擒来,无论橄榄球还是冲浪都无需替身,就连在美国不算是大众运动的足球也像模像样——他父亲是爱尔兰裔母亲是意大利裔,多少带着点足球基因。
克里斯-埃文斯从小好动,就像所有精力旺盛的男孩一样惹过不少祸,为了让他收敛心性,他父母曾试图让他去学舞蹈以培养他的性格,但克里斯-埃文斯对舞蹈并没有太大兴趣,中学时他曾是橄榄球校队的一员,篮球打得也很好,运动天赋非常出色,无论什么运动都能以最快速度上手,当然也曾因此吃过不少苦头,受过几次伤,但他乐此不疲。
进入影视圈后,由于角色需要,克里斯-埃文斯还专门学习过空手道、拳击、柔术以及多种中国武术训练。“他在这方面的天赋的确令人惊叹,而且你看得出来他的热情。”《美国队长2》导演乔-罗素是个中国武术迷,“虽然我们只是为了几个镜头,但他可以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去学习。” 克里斯-埃文斯承认其实这种训练并不好受,“但你要知道美国队长不会飞也不会发射火球,他就像普通人一样拳打脚踢,所以想要让他看起来更加真实可信,就必须掌握一些特别的格斗技巧。”
为演美队 练肌肉练到想吐
有人调侃称假如塞斯-麦克法兰会再主持一次奥斯卡并再唱一次那首名垂青史的超贱开场曲“我们看过你的胸部”的话,克里斯-埃文斯的名字必须出现在歌词里。因为这位当红炸子鸡无论出现在哪部电影里都只有两种状态:把自己脱光和准备把自己脱光。
对制片方来说,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既然身材如此完美,为何不拿出来秀一秀呢?于是在《床伴逐个数》里克里斯-埃文斯打个篮球都不忘脱衣服,在《神奇四侠》里洗完澡不穿衣直接用火烘干。但对克里斯-埃文斯来说,这其实很痛苦,他倒并不排斥秀自己的完美肌肉,痛苦之处在于想要保持这样的完美身材,真的很难。
在拍摄《美国队长》时尤其如此,在影片中克里斯-埃文斯扮演的斯蒂芬-罗杰斯身材瘦弱甚至达不到参军的标准,但在注射了超级士兵血清后拥有了人类可能拥有的最完美躯体。为了展现出差异,克里斯-埃文斯原本打算疯狂减肥再增重,但在与训练师沟通后他立即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在拍摄《美国队长》之前,克里斯-埃文斯的身材已经足够健美了,但距离“美国队长”级别,却还远得很。
接下来便是一段地狱般的难熬的时光,克里斯-埃文斯每天都必须锻炼两小时,强度令人难以想象。“我非常喜欢运动,也经常健身,但这次真是令人崩溃,我练到都快吐了,而我的新陈代谢本来就很快,这是更令人烦躁的,有时候我已经明明吃饱了,连看着一块肌肉都想吐,但你必须汲取蛋白质,所以你必须吃。”克里斯-埃文斯说,“我当时只觉得我恨这部电影,我恨那个教练,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睡上一星期。”
更令人发指的是,为了能在银幕上展示最好的肌肉状态,克里斯-埃文斯每拍一个镜头前都必须进行大量运动,比如说连续400个俯卧撑。“当健身是一种爱好时你会很享受。”克里斯-埃文斯总结,“但如果变成一种工作,那就是纯粹的遭罪了。”(特约记者谢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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