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孙杨陷“无证驾驶门” 明星无不守法特权

2013年11月04日18:10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4日电(记者方列、商意盈)继“大牌门”“女友门”“换师门”后,游泳奥运冠军孙杨[微博]又陷入了“无证驾驶门”。3日,孙杨在杭州涉嫌无证驾驶一辆保时捷轿车与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当地交警部门调查确认,孙杨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知道孙杨将会接受怎样的处罚,只是希望,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明星没有特权。

  近年来,少数体坛明星打架斗殴、违规代言等负面新闻时有发生。惊艳了世界体坛的成绩成就了一个个耀眼的明星,数不清的鲜花、掌声、奖金、“绿色通道”……让“大腕们”过早享受了大部分人一辈子无法企及的物质和精神荣誉。但是,“大腕们”在享受镁光灯聚焦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身上背负的压力,应该为更多人作出积极的榜样,用自己的能力和影响力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尤其是作为新科冠军,巩固成绩、积淀心境本应该是他们最应该做的事情。

  冠军头衔带来的不仅是明星荣誉和光环,也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普通公众的期待。希望“大腕们”张扬个性的同时不要超越规矩,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不要漠视法律法规,如果能以此为戒,更加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这个教训也可以说是人生道路上重要的一课。毕竟,真正有长远影响力的公众人物,除了事业上的杰出成就,无不具有高尚的道德和伟大的灵魂。

  4日凌晨,孙杨就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事作出道歉。明星没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孙杨应该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不能任由错误“野蛮生长”。

  同时,舆论对于孙杨也不需要过分苛责。作为一个新崛起的体育明星,他可能还没有完全适应成名后的这种关注度和曝光度。这个青涩的孩子,毕竟未来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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