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回复甘肃小轮车事件 否认代表团提出异议

2013年09月13日06:50  中国青年报

  就甘肃代表团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诉甘肃运动员逯艳在女子小轮车越野比赛中遭受不公一事,国家体育总局今天将调查结果回复给甘肃,回复意见中否认了甘肃代表团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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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代表团认为,本次全运会小轮车比赛临时更改规则,由前一轮比赛成绩优异选手优先选择下一轮道次变为抽签,并且甘肃选手逯艳抽中的道次总是很差,甘肃代表团认为,抽签过程有舞弊行为。国家体育总局在回复中表示,“裁判团认为抽签过程公正公开,现场接受各队监督。”

  对于甘肃代表团认为辽宁选手故意撞车和推搡,国家体育总局在回复中表示,“经裁判团反复查看仲裁录像认定,逯艳在弯道转弯中速度高于辽宁运动员并碰到后者前轮,辽宁运动员摔倒。裁判团认为,小轮车属对抗性项目,辽宁运动员没有故意犯规,对双方都不做处罚。因本次比赛中未出现违规运动员,也不存在处罚参赛运动员的问题。”

  对于甘肃代表团提出的赛后申诉遭到技术代表拒绝一事,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复是,“裁判团认为赛后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正式提出申诉,只是提出异议。针对此异议,裁判团与甘肃队领队和教练共同观看了仲裁录像,并对比赛的技术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比赛结果有效。”

  甘肃省体育局副局长石生泰表示,接到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复后,甘肃代表团会保留意见,全运会结束之后仍将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申诉要求。

  本报沈阳9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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